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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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51/20250123-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景东县林街乡  发布日期  2025-01-23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林街乡人民政府结合全乡各部门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林街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林街乡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参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洱市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景东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等文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着力加强平台建设和信息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聚焦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化主动公开,加大公开力度。2024年,林街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有效公开政府文件、政府机构、重点领域、民生工程等各类政府信息。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公开载体,电子显示屏、政务服务大厅、广播电视等载体为实体辅助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应主动公开和规定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603条:政府网站公开173条,政务新媒体“心福林街”主动公开信息430余条。并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办理质量。2024年度,林街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信息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加强制度管理,规范程序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规范信息公开,优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线上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更新及时,政务信息24小时可查。线下做好政务公开体验专区的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今年来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诉求事项14件,且均已办结归档,没有受理不及时或超期案件,未发生无理由退单及重办情况,办结工单填写规范,及时回复率100%,诉求按时办结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责任落实,强化监督保障。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程序和审核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工作人员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透明、高效、廉洁的监督评议制度。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覆盖面和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不强,信息公开中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落实不到位,出现信息类别量不够、公开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信息发布不规范。部分信息存在发布格式、内容不排版,发布后不进行调整的情况。三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虽进行了优化调整,但部分领域存在同一内容多个栏目的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需要加强。个别单位工作流动性强,导致业务不熟,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直接抓工作格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推行有部署,实施有措施,落实有力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强化业务提升。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分类指导,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监控,加大对相关内容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四是常态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提高林街乡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林街乡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与景东县林街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676216;电话:0879-6361002;电子邮箱:ljxrm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