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近年来,景东县经济发展的同时,大气环境面临挑战。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居民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普洱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上级政策文件下发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照上级政策认真研究、严谨论证,结合景东县工作实际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同步向13个乡(镇),县委宣传部、住建、市场监管等17家县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0%及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及以内,以减少污染天气和降低颗粒物浓度为主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治污,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时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监管、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综合管控,如露天喷漆、喷塑、汽车维修行业、加油站的综合管理,实行错峰生产和限产限排。
2.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施工场所、运输车辆、道路、裸露地面扬尘管控。
3.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严格机动车登记管理,强化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与维护治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4.加强生活污染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严格按照云南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防控要求,暂停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宣传和管理。
5.做好应急处理处置,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污染天气气象科技应对,切实做好舆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