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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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33/20240130-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景东县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24-01-30
 名称  景东县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县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供销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并按照《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景东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坚持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提升机关行政效能,规范有序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加大公开力度,努力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增强公开时效性、规范性,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精准编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二是及时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三是积极撰写部门工作动态,在县级政务新媒体进行发布,年内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景东县供销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严格开展三审三校,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二是在规定栏目内按照要求规范排版发布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三是针对反馈的有误信息及时修改完善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平台建设方面,县供销社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做好部门公开权限添加等工作,确保本部门能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成立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内部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的监督,定期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直接抓的额工作格局,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全社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基层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县供销社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与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景川路108号民贸大厦4楼;邮编676200电话0879-6224794;电子邮箱jdcoop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