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镇人民政府、文龙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普财农〔2025〕34号)《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的请示》(景农联字〔2025〕3号)及《景东彝族自治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5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资金下达超时情况将纳入后续资金测算分配因素),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指导督促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5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地区资金总规模的52%,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9-6221058,12345
附件:1.2025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 附件1 |
|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二批)分配表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项目分类 | 三保标识 目录 | 资金来源 | 功能分类科目 | 备注 |
| 小计 | 2025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以奖代补 | 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 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年文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培训(以奖代补)项目 | 29 | 25 |
|
| 313事业发展类 | 产业发展扶持 | 214专项转移支付 |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
| 4 |
| 313事业发展类 | 社会事务管理 | 214专项转移支付 |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
| 2 | 发改局 | 景东县易地扶贫搬迁文黑集中安置点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项目 | 0.09 |
| 0.09 |
| 313事业发展类 | 社会事务管理 | 214专项转移支付 |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
| 3 | 文龙镇 | 文龙镇文录村大文代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 50 |
|
| 50 | 313事业发展类 | 社会事务管理 | 214专项转移支付 |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
| 4 | 锦屏镇 | 锦屏镇山冲村班崴茶旅融合建设项目 | 30 |
|
| 30 | 313事业发展类 | 社会事务管理 | 214专项转移支付 |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
| 合计 | 109.09 | 25.00 | 4.09 | 80.00 |
|
|
|
|
|
| 附件2 |
|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省级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 | 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 |
| 市主管部门 | 市财政局 | 市发展改革部门、民族宗教部门 |
| 县级主管部门 | 县财政局 | 县发展改革部门、民族宗教部门 |
| 年度总体目标 | 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保持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当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目标100%;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和公开效果;提升项目库建设水平;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或者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产业资金投入率 | >=52% |
| 数量指标 | 资金支出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工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O% |
| 经济效益指标 | 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 | >=O% |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返贫监测对象覆盖率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风险消除人口帮扶措施覆盖率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无规模性返贫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