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景东彝族自治县2022年新增债券分配方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草案)报告 |
|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文件(八)
景东彝族自治县
2022年新增债券分配方案、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核定(草案)报告
(2022年11月 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朱德文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景东县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建议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73号)以及《普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八期)转贷资金的通知》的通知》(普财债〔2022〕10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剩余额度的通知》(普财债〔2022〕59号)等有关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安排使用方案需编制预算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时将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备案。
一、2021年底债务余额及限额的情况
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1893.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7146.59万元;专项债务144746.69万元)。根据省市财政核定我县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构成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市财政局核定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365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9.6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73亿元),债务余额均保持在限额内。
二、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及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一)2022年新增景东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省市财政核定景东县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构成情况,结合景东县实际,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加当年新增债务余额的限额”的原则,申请批准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6.465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9.6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83亿元。比上年债务限额24.365亿元增加2.1亿元,增加专项债券限额2.1亿元。
(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2.1亿元,根据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和分配原则,建议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为:安排景东县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0.6亿元;安排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1.5亿元。通过上述项目安排,2022年县级基金预算收入总来源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1亿元,县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1亿元。
三、资金分配原则及管理要求
(一)资金分配原则
新增债务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用于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停车场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政府收费公路等项目。
(二)资金管理要求
1.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述确定的使用方向,将新增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能尽快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尽快发挥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2.加强债务资金及项目管理。财政部门将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纳入政府预算,并报县人大审查批准;地方政府年度预算已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债券资金依法规范使用。使用转贷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执行,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严禁截留、挪用、挤占政府债券资金等违规行为,对不按程序和违法违规使用的部门,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制订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向市财政局汇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