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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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4号)
2022-11-04   作者:信息办公室第一秘书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01-/2022-1104007  公开目录  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04
 名称  关于强化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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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4号) 

关于强化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国际疫情持续演变,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爆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聚集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不举办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大型会议和各类商展、会展。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并报属地疫情指挥部批准备案。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客运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电影院、学校、银行、医院、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美容美发店、健身场所等重点场所,必须专人值守,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量体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1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严格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医院要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防止院感发生。全县零售药店做好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含网络销售)实名登记工作。

四、全面做好秋季学期返校工作。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师生暂缓返校,确有必要需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应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分类健康管理要求,报批获准后方可返校。全县低风险地区师生需在开学14天前返回景东;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非必要不外出,返乡立即报备。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减少因公因私省外出行,确需外出的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城市。从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地区返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14天有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云南健康码红码或黄码等的人员,按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谎报、瞒报、迟报和不主动配合管理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暂停开展跨省旅游活动。出现高中风险地区的省(市、区)暂停跨省旅游活动。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等相关业务,待省内高中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无高中风险地区后,恢复跨省旅游活动。

、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目前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防控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快就近就便接种疫苗,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做好个人防护和主动监测。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出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主动帮助未注册健康码的亲朋好友注册健康码。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景东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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