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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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04/20240120-00002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景东县工信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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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23年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汇总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条例》的要求,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后台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实现信息发布更加规范。结合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领域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2次,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十多次按时按量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相关工作情况。强化主动公开,一是严格公开审批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收集、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明确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坚持“谁公开、谁审核”“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工作规程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保密审查,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坚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回头看”,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错误、及时更正错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二是细化公开内容。围绕工业发展动态、政策文件发布及政策解读、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和局内工作、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等工作情况,以及职能职责范围内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和内容维护,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2023年,在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40条,转载政策文件32篇,政策解读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规范答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3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性发布,按照国家和市政府办公室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调整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着力加强信息审查制度,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使用《景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登记表》,详细登记信息发布时间、栏目和审核人、审核意见等内容。二是积极对接联系县政府办,扎实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工作,明确1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联络员,负责开展办理答复工作。2023年,“12345”已承办1件,受理中0件,已办结归档1件,按期办结1件,按期办结率100%,超期办结0件,超期未办结0件。1件承办件中,按类别为投诉类。1件投诉类中,涉及通信服务1件。根据日常随机回访要求,1件于2023年7月3日电话回访,回访率100%,满意率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根据《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办文表单,凡不属于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况,一律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上有待进一步改善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栏目内容建设,加强内部专业协调,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在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发布;

2.创新形式,提高公开质量,拓宽推进重点工业发展动态领域政务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与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景川路159号;邮编:676200;电话:0879-6221205;电子邮箱:jdxgx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