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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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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普就人发〔2025〕8号)要求,现将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云南省行政区域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申请)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城镇户籍);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人员(城乡户籍均可);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人员(城镇户籍);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持有第三代残疾证(城乡户籍均可);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城镇户籍);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全日制毕业生,以毕业时间为准); (七)被征地农民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全日制毕业生,以毕业时间为准)。 二、补贴条件 (一)在户籍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二)经户籍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除外,需全日制毕业生,以毕业时间为准); (三)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三、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法定退休年龄为女55周岁、男60周岁。 (一)符合一、二项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四、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1/2给予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超过100%档次。 五、申报需提交材料 (一)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三)申报人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四)申请书; (五)申报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申报人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本人); (七)填写提交《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八)填写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 六、受理时限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期限截至2025年12月25日,超过期限截止规定时间的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七、办理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受理期限内到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川路266号)二楼大厅右边的就业窗口领取表格填写申报。联系人:董武,办理咨询电话:0879-6221536。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