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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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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从哪来?补助标准是多少? 本办法的核心是明确了资金筹集和补助标准,即搭建“7+7+N”的政策包:中央补助:每户补助7万元;省级补助:每户补助7万元;多渠道筹集:除了中央和省级补助,市县两级还会通过整合其他资金进行支持,确保补助资金中直接补贴到户的部分不低于总额的70%。因此,纳入本次搬迁计划的群众,每户可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共计14万元。 二、资金怎么发到户?有什么要求? 1.发放对象:严格限定为经审核批准的、纳入《景东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工作方案》中56户搬迁任务的群众。 2.发放比例:明确规定,补助到户的资金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70%。也就是说,每户至少能拿到9.8万元的直接补助。 3.发放流程: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由乡镇初审、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同意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到位,确保资金安全。 4.发放时限: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资金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拨付。 三、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1.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挪用。 2.公开透明:资金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绩效管理: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花出效果。 4.严肃追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5.项目验收挂钩: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挂钩,最终项目(新房入住、旧房拆除)通过验收,资金才能全部到位。 四、谁负责管好这笔钱? 1.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下达、调度、监督和绩效管理。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审核项目进度和资金申请。 3.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搬迁户的申请材料和资金拨付进行初审。 4.搬迁户:按要求搬迁、建新房、拆旧房,配合验收。 5.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能截留或挪用。项目会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大家监督。同时,搬迁对象和资金发放都有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公平、公开、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