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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实施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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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实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要求,决定实施2025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农村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且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包括定岗实习)。子女本人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也可作为补助对象。已注册正式学籍但处于休学、停学、服兵役状态的不得申报,学籍的确认以教育部、人社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二、资助标准 (一)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2500元/人/学期)。 (二)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2000元/人/学期)。 (三)全日制职业高中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1500元/人/学期)。 三、申报时间 材料申报时间为2025年秋季学期: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20日。 四、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到户籍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景东县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格审核表》(附件1),须经申报对象就读的户籍所在地乡(镇)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就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院校和技师学院的学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明》(附件3);就读普通大专、高职院校、职业本科的学生需提供2025年10月15日之后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自行在学信网申请下载打印,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予认定。 六、公示 经乡(镇)初审和县级评审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各乡(镇)将辖区内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在乡(镇)和村委会所在地、集镇人口密集地公示10天,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按时申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在申报时限内主动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递交申报材料,不按时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规范填表。《景东县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格审核表》(附件1)可在景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表中“学生本人填写”部分,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工整、规范。 (三)资金发放。符合条件的中高职学生按时递交“雨露计划”资助申请,经县级评审同意且公示无异议后,县乡村振兴局将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平台分批次发放至资助对象或其监护人社保卡中。 (四)特别提醒。“雨露计划”资助只能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至本人或监护人社保卡中,本人或其监护人递交申报材料后,一定要到银行激活并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正常使用。 八、咨询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咨询电话:0879-6222424 县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879-6221361 锦屏镇咨询电话:0879-6221402 文井镇咨询电话:0879-6318402 花山镇咨询电话:0879-6346005 大街镇咨询电话:0879-6356503 太忠镇咨询电话:0879-6386113 龙街乡咨询电话:0879-6421002 文龙镇咨询电话:0879-6381503 安定镇咨询电话:0879-6348502 漫湾镇咨询电话:0879-6366673 林街乡咨询电话:0879-6361002 景福镇咨询电话:0879-6371502 曼等乡咨询电话:0879-6351003 大朝山东镇咨询电话:0879-6426009 特此公告 附件: 1.景东县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格审核表 2.景东县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资助信息汇总表 3.在校学生证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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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景东县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附件2:景东县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在校生证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