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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建设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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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林街乡辖区内道路两侧的牧草、杂草、作物妨碍安全视距的情形日益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加强林街乡道路交通安全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的规定,就加强林街乡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工作通告如下: 一、林街乡辖区内道路两侧一米范围内禁止种植一切妨碍安全视距的植物; 二、行为人有义务清理道路两侧一米范围内妨碍安全视距的植物,并承诺不再种植妨碍安全视距的植物; 三、清理时限:2025年1月20日前; 四、逾期拒不清理的,由林街乡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清理,妨碍执行的强制排除妨碍,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