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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常务副县长解读《景东彝族自治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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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常务副县长解读《景东彝族自治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财预〔2020〕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云财监〔2020〕7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普财监法〔2020〕18号)等有关规定,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从总则、考核对象和内容、考核方式、保障措施、考核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附则六个方面,就完善预决算公开考核提出了具体考核方式和评分要求。 财政预决算公开考核是构建阳光政府的需要。阳光政府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是人民群众期盼的理想政府。构建阳光政府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完善政府自身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