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文明办发〔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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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景东县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景各单位:
现将《景东县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活动。
景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景东县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 活动方案
“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优良传统的有效载体,是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景东县创建第七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2021年创建工作安排表的通知》(景办通〔2021〕9号)的安排,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宣传普及传统节日习俗,充分挖掘和丰富节日文化内涵,注重家国情怀和人文情怀,推动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在城乡基层广泛开展,着力引导广大群众在积极参与中体验节日习俗、慎终追远、缅怀革命先烈先贤,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进文化自信,为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1年清明节期间
四、活动主题和内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褒扬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我们的节日·清明”为总的活动主题,围绕“致敬·2021清明祭英烈”“信念·感恩”“缅怀先烈、纪念先贤”“网上祭英烈”等为主题,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激发爱国主义情感;以“缅怀先辈、学会感恩”为主题,引导未成年人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优良传统;以“绿色清明、文明祭祀”等为主题,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绿色祭祀,建设生态文明。
(一)组织开展 “ 清明祭英烈 ” 活动
1.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等开展悼念祭扫活动,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活动标题:景东县2021年“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活动)。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文明办、县文旅局、各单位。
2.组织中小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等开展悼念祭扫活动,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活动标题:普洱市景东县2021 年“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或聆听英烈故事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城区各学校
(二)组织开展讲述英烈故事活动
在中小学校以团队会、班队会等的方式,向中小学生讲述清明节的由来,围绕“致敬·2021清明祭英烈”“信念·感恩”“缅怀先烈、纪念先贤”为主题,结合党史进校园讲述英烈故事活动。全县各学校、各班级要以不同的形式开展活动,力求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城区每所学校至少提供3场形式和内容不同的主题活动照片。(活动标题:普洱市景东县2021年清明——讲述英烈故事主题班会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校
(三)组织开展 “ 网上祭英烈 ” 活动
云南文明网开设了“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网上祭英烈活动(网址:http://yn.wenming.cn/2021zt/2021_qmj/)。各乡(镇)、单位、中小学校要组织干部职工、学生积极点击登录该网站,通过献花、寄语感言、阅读清明习俗、革命先烈事迹开展好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生缅怀先烈,继承革命遗志,铭记历史、学会感恩,激发爱国奋斗精神。(活动标题:普洱市景东县XX(单位) 2021 年清明——网上祭英烈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各乡(镇)、各单位
(四)组织开展 “ 绿色清明、文明祭祀” 志愿服务活动
围绕 “ 绿色清明 、文明祭祀 ”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频等方式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祭祀新风,引导人们将祭祀着力点放在缅怀逝者、寄托哀思、追忆美德上,从倚重实物实地祭扫转变到传承慎终追远的优秀文化上来;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祭祀,在扫墓祭奠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破坏生态环境,自觉将垃圾带回到垃圾存放处,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严防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祭扫。(活动标题:普洱市景东县 2021 年“ 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右下角标注主办单位))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锦屏镇林业服务中心、各乡(镇)
(五)做好宣传报道
县融媒体中心所属“两微一端”要通过开辟 “ 我们的节日 · 清明 ”专题或专栏, 一是大力宣传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历史进程中英勇献身烈士的感人事迹、重要贡献,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突显向英雄群体致敬的主题;二是宣传“我们的节日·清明”优秀文化内涵,引导人们了解、认知和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三是围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祭祀新风,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祭祀,引导人们在扫墓祭奠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破坏生态环境,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等安全规定,严防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祭扫; 四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是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是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各乡(镇)、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好清明节主题活动,精心组织,精准开展,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每个单位要结合实际至少组织开展 1 次 “ 我们的节日· 清明 ” 主题活动 ,并留下图文资料 。
(二)坚持精准开展 。根据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网报材料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布置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时的布标或主题时,要认真参照本文提供的参考活动标题,确保活动主题的精准,并按网报图片七要素组织拍摄现场照片,(七要素):1.活动标题要精准;2.活动或工作要真实开展;3.场景要素要齐全(照片要有活动标题、正在开展的活动、参与的群众或观众要专注和投入);4.照片场景整洁有序(活动场所无脏乱差现象,无商业小广告、商业宣传标语,活动场景要真实自然有序);5.一个活动一个标题(活动标题不能多个并排一起),并且拍照时标题要在照片的中部,呈对称性;6.杜绝摆拍;7.照片要原图,不能PS、裁剪和修改时间。
(三)做好图文资料和信息稿件的上报 。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加强活动的开展和宣传,做好痕迹资料的收集留存,同时积极与县融媒体中心联系协调,进行宣传报道,或将开展活动的信息报至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刊播,并于活动结束当日或次日将活动照片及简要信息报至县文明办(简要信息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主办单位,注意照片不要编辑到word文档里,照片简要信息可在照片下面进行备注)。报送邮箱:jdxcwb@126.com;联系人:万泽良,联系电话6229986。

景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