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823004764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年3月
目录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附 录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负责市级安排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局长室、副局长室、拥军优抚与军休服务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移交安置与权益维护股、行政审批股、秘书股、景东彝族自治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所。
所属单位1个,为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优抚优先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民政、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享受抚恤补助对象认定及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各类优抚对象认定评定的程序、档案资料运转、资金使用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年审任务,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年审,优抚年审核查率超过省市要求核查比例。
2.落实好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协同各有关部门、对符合岗位安置的退役人员做好岗位安置工作。
3.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要借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平台,通过门诊补助、住院补助、大病慢性病补助、城乡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多轮驱动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4.落实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在县级统筹、住建局统一管理保障计划外,对部分确有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再划拨一定的建(修缮)房补助资金。
5.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进一步完善: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完善工作,再次通过县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文件通知等多种手段并举,在县、乡镇、村层层广泛深入宣传,发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各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8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7.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3845.94万元对比减少3158.62万元,下降82.13%,主要原因分析为去年预算数包含上级资金批复金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87.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7.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3845.94万元对比减少3158.62万元,下降82.13%,主要原因分析为去年预算数包含上级资金批复金额。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87.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8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3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845.94万元对比减少3158.62万元,下降82.13%,主要原因分析为去年预算数包含上级资金批复金额;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64万元对比减少0.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军转干部的体检费用未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0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1万元无变动。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24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1.54%。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财政部分退休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2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6.74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2.8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0.1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9.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5.42万元,减少76.11万元,下降89.10%。主要用于:发放军人及烈士遗属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01.3万元,减少587.82万元,下降97.76%。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修缮维护、日常管理和开展祭扫活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6.8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67.52万元,减少730.64万元,下降84.22%。主要用于:发放两参人员(参战与参加核试验军人)与出国民工生活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3年预算数为99.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38.8万元,减少239.2万元,下降70.6%。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部分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64万元,增加24.36万元,增长38.06%。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9.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87.75万元,减少98.44万元,下降52.43%。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行政编制职工工资发放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4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0.1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49.74万元,增加10.43万元,增长20.97%。主要用于:单位内部事业编制职工工资发放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0.00万元,减少7.2万元,下降24%。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7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11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29.7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保险与失业保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4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36万元,增加0.07万元,增长0.1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2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15万元,减少0.91万元,下降17.6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7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89万元,增加0.82万元,增长13.9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22万元,增加30.56万元,增长138.9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1.47万元,增加0.73万元,增长6.3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87.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3年预算数为4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3年预算数为3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励性绩效(款)2023年预算数为2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基础性绩效(款)2023年预算数为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3年预算数为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款)2023年预算数为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工资福利支出(类)失业保险费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工资福利支出(类)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款)2023年预算数为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工资福利支出(类)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款)2023年预算数为0.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3年预算数为1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3年预算数为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退休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3年预算数为16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抚恤金(款)2023年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奖励金(款)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3年预算数为13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78万元,较上年0.78万元,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8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2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73万元,具体项目为:
1.双拥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双拥模范城市期间单位经费支出;
2.双拥模范城市建设项目经费39.92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双拥模范城市项目相关支出;
3.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及保险项目9.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保险缴纳;
4.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陵园整修补助、烈士陵园修缮提质改造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的修缮及其他烈士方面相关支出。
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02万元对比,减少90.34下降88.57%,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单位人员变动及其他日常工作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1.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6万元,固定资产7.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