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举行景东彝族自治县经营性公墓拟项目建设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举行景东彝族自治县经营性公墓拟项目建设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15:00在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朱 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决策发言人
赵 海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明晓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 磊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三)听证监察人
陈 红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正武 县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记录人
阿红美 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苏晓红 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
罗晓平 锦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有斌 锦屏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
韦广才 锦屏镇景范村民委员会主任
罗恒梅 锦屏镇景范村党总支书记
李元清 锦屏镇景范村第七党支部书记兼白羊田一组组长
朱得强 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一组村民
罗维佳 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一组村民
罗天祥 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二组组长
陶德仙 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二组副组长
肖 强 锦屏镇景范村第七党支部党员
魏启强 锦屏镇景范村第八党支部书记兼白羊田三组组长
刘亚军 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三组副组长
万升灿 锦屏镇景范村第八党支部党员
魏晓成 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三组村民代表
王东海 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四组组长
艾尚仙 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四组副组长
钟礼恒 锦屏镇景范村第八党支部党员
李光富 锦屏镇景范村第八党支部党员
李学团 锦屏镇景范村第六党支部书记
李德英 锦屏镇景范村小河组副组长
张 勇 锦屏镇景范村丫口组组长
李 芳 锦屏镇景范村丫口组副组长
冯 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竺绍平 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
雷海涛 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民族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陶 姝 县委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姚 艳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自娅玲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工作人员
杨跃刚 县检察院原四级高级检察官(退休干部)
李 青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退休干部)
曹恩武 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志兰 锦屏镇董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县人大代表)
姜 丽 锦屏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镇人大代表)
罗 辉 县应急局三级主任科员(县政协委员)
孙 虹 云南众济(普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宋霖涛 县农科局项目管理股负责人
叶 镜 县发展改革局社会股股长
熊兆其 县住建局副局长
梁丹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工作人员
李学海 县自然资源局工程师
周昆华 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徐元林 县林草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股长
马贵宾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六)听证旁听人
周伍民 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 彪 县委党校副校长
张 斌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嵩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余晓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田雯娟 龙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熊 程 太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洪斌 文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珊蓉 大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 飞 安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德东 花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饶用达 文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龙 曼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海燕 林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 箐 大朝山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晓绯 漫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刚力 景福镇党委副书记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进行会议签到后参加听证会;
(二)厉害关系人、普通公众代表凭《参会证》参加听证会;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必须遵守听证会规则和纪律;
(四)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参会,听证代表会前应充分征求意见建议,提前做好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围绕主题,每位代表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