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景政征启公告〔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及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
涉及锦屏镇景川路村民委员会三道沟、木厂田2个小组的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三)用途:景东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建设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年2月3日到2023年2月13日由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占用)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