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申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发〔2021〕63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发〔2021〕64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普洱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评估工作通知》(普医保发〔2021〕85号)文件的规定,经景东县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小组核查评估,并报景东县医疗保障局审核,现将通过评估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月12日至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医疗机构(共1家)
景东王生医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或直接到景东县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徐文,6221321。
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