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有序推进景东县茶试站公租房一、二期(松香厂片区)、茶试站公租房三期、森工局公租房部分房源出售工作,特对部分事项推进时间节点明确如下:
一、符合条件并有购房意愿的住户,请于2021年10月22日17时前按申请购房流程办理购房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
二、放弃购房的住户,请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上交复审材料,2021年10月30日前未提交复审材料及复审不合格的住户,请于2021年11月30日17时前自行腾退承租的公租房。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