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
教育体育局2019年至2020年度部门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自2021年3月18日至4月23日,我局对你单位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审计决定:
一、关于应缴未缴财政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291 050元问题的处理
经核实,大朝山东镇第二幼儿园综合楼项目于2016年3月7日开工建设,于2017年9月14日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普洱市201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建设项目工程资金到位4 202 500元,支出合计3 911 450元,2017年末结余291 050元,属项目完成后形成净结余资金。
上述做法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中的“(五)进一步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以及(十一)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对部门结转资金(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要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地方本级财政统筹管理。”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成县教育体育局将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291 050元上缴县级财政国库。
二、关于用培训费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2019年会计学会会员费1 600元问题的处理
2019年12月县教育体育局用培训费支付县会计学会会员费4 800元,其中:应由个人承担的2019年会计学会会员费1 600元(64人×25元/人)。
以上做法不符合《景东彝族自治县会计学会章程》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四)每人每年自觉按期交纳个人会费25元,由个人承担”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规定,责成县教育体育局将应由个人承担的会计学会会员费1 600元清退收回并收缴省级财政,今后应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局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将本决定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