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半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
为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当前开展的“创文创卫”工作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为创造安全、和谐新景东提供坚强保障,为建党百年保驾护航。近日,景东县对辖区内34家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经营企业开展半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
此次排查检查工作结合年初制定的《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针对应急局平时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经营企业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特别是加油站严格执行AQ3010-2007《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一是严禁在加油站内吸烟、使用明火,加油站内不使用移动通信设备;二是不得在GB50156标准规定的防火距离内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经营性活动,不得进行修理和洗车作业;三是加油岛上不得放置除消防器材外的其他物品;四是加油作业由加油员操作,不得由顾客自行处置;五是摩托车加油前驾驶人员离开座位;加油后,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机4.5m后,方可启动。
排查检查要求各加油站严格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操作并形成常态化,确保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