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茶特发展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民众及时、准确获取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县茶特发展中心编制了《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及时限
(一)公开范围
本中心综合股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公开内容为:
1.机构设置:包括本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领导分工:包括中心领导班子分工及变更情况。
3.文件通知:包括与本中心职责相关的法规、规章;以本中心名义发布或者本中心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本机中心职责相关的通知文件等。
4.重要工作推进:包括辖区内特色生物产业(包括茶产业、烤烟产业、蚕桑产业和咖啡产业)生产的远景规划、科学设计、结构调整、新技术引进推广以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5.部门预算信息: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信息。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景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d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当面受理点向社会公开。
1.景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d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办公室
地址:景东县锦屏镇南景街16号;
开放时间:县政府公布的县直机关作息时间。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中心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当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中心将出具接收回执。
地址:景东县锦屏镇南景街16号
办公时间:县政府公布的县直机关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879-6221121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景东县锦屏镇南景街16号
收件人: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综合股收
邮编:676299
(二)申请的办理
本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中心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中心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中心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本中心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证明与《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三、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综合股是县茶特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景东县锦屏镇南景街16号;
邮编:676299;
电话:0879-6221121;
电子邮箱:jdxcyb@126.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和农村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0879-6222876)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景东县茶特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