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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0031-/2023-0201002 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景东县茶特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2-01
名    称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茶特发展中心)
文    号  主 题 词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茶特发展中心)

景东彝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景东县机构改革方案>通知》(普室字〔20195号)、《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景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景东彝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是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景东彝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茶叶、烤烟、蚕桑、咖啡和特色生物产业的扶持政策措施;负责拟定我县茶叶、烤烟、蚕桑、咖啡和特色生物产业相关扶持政策,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二)负责拟定我县茶叶、烤烟、蚕桑、咖啡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我县茶叶、烤烟、蚕桑、咖啡和特色生物产业情况分析、调研、项目论证、专家评审和立项申报工作。

(三)负责我县茶叶、烤烟、蚕桑、咖啡和特色生物产业为主的特色生物产业的协调、督查、技术培训、品牌打造、标准制定、标准宣传执行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四)负责我县茶叶、烤烟、蚕桑、咖啡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项目的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产品市场拓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五)负责我县茶叶、烤烟、蚕桑、咖啡和特色生物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开发领域、项目指南等产业信息宣传、发布工作;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茶叶、烤烟、蚕桑、咖啡和特色生物产业数据和信息。

(六)负责联系、指导县茶叶协会、烤烟协会、蚕桑协会、咖啡协会及其它特色生物产业协会的工作。

(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景东彝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承担单位党务、政务等日常事务综合协调运转职责。负责单位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会务、工青妇、老干、接待、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和督查调研等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教育、劳资、职称评聘、财务、资产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单位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公开和电子信息网络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各行业协会工作;负责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茶叶生产股。承担我县茶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信息统计、品牌打造、宣传推介等管理职责。负责拟定我县茶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查研究,拟定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负责拟定我县茶产业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我县茶产业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我县茶产业种植加工、生产包装等技术标准及项目建设的前期调研、论证、申报、评审等工作;负责我县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我县茶产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企业发展情况,指导和管理好企业发展工作;负责我县茶产业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管理数据库,及时准确提供数据资料;负责产品的对外推介、展示展销工作,指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和品牌打造;负责联系指导茶叶协会运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烤烟生产股。承担我县烤烟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烟叶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职责。负责拟定全县烟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烟叶生产进行组织、指导、督促、协调与服务促进烟叶生产结构调整,提出烟叶生产的考核和奖惩意见;负责协助烟草企业制定全县烟叶生产、收购年度计划并贯彻落实和实施。负责监督烟叶收购部门正确执行烟叶国家收购标准;负责协调烟叶生产中的矛盾及烟草企业与地方、烟农之间利益关系;负责联系指导烤烟协会运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蚕桑生产股。承担我县蚕桑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蚕桑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职责。负责拟定全县蚕桑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蚕桑产业进行组织、指导、督促、协调与服务促进蚕桑生产结构调整;负责协助蚕桑企业制定全县蚕桑生产、收购年度计划并贯彻落实和实施。负责监督蚕茧收购部门正确执行蚕茧国家收购标准;负责协调蚕桑生产中的矛盾及中丝集团与佳浩公司、桑农之间利益关系;负责联系指导蚕桑协会运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咖啡生产股。承担我县咖啡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信息统计、品牌打造、宣传推介等管理职责。负责拟定我县咖啡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查研究,拟定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负责拟定我县咖啡产业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我县咖啡产业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我县咖啡产业种植加工、生产包装等技术标准及项目建设的前期调研、论证、申报、评审等工作;负责我县咖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我县咖啡产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企业发展情况,指导和管理好企业发展工作;负责我县咖啡产业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管理数据库,及时准确提供数据资料;负责咖啡产品的对外推介、展示展销工作,指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和品牌打造;负责联系指导咖啡协会运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生物药生产股。承担我县生物药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信息统计、品牌打造、宣传推介等管理职责。负责拟定我县生物药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查研究,拟定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负责拟定我县生物药产业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我县生物药产业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我县生物药产业种植加工、生产包装等技术标准及项目建设的前期调研、论证、申报、评审等工作;负责我县生物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我县生物药产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企业发展情况,指导和管理好企业发展工作;负责我县生物药产业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管理数据库,及时准确提供数据资料;负责生物药产品的对外推介、展示展销工作,指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和品牌打造;负责联系指导生物药协会运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景东彝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

第六条  景东彝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本规定自20193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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