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景东县医药机构医疗保障
定点管理准入名单公示
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发〔2021〕63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发〔2021〕64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普洱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评估工作通知》(普医保发〔2021〕85号)文件的规定,经景东县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小组核查评估,并报景东县医疗保障局审核,现将通过评估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2月9日至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医疗保障定点管理零售药店(共2家)
1.普洱本草堂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景东安定店
2.普洱本草堂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景东花山店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或直接到景东县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徐文,6221321。
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