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景东彝族自治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迅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已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全县共核查上级下发疑似图斑109个43.6202公顷,其中存在违法违规图斑2个0.247公顷,已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全县通过拉网式排查2017年以来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共排查出问题128个,面积17.647公顷,已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排查“名茶山”及周边区域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经排查没有发现“名茶山”及周边区域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的情况。
2.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景东县实际,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违法犯罪行为“百日攻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深挖违法违规线索并及时进行整改,从严从重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受理并查处涉林案件83起,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及时制定下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
4.严格按照市级《关于科学规划思茅松采脂原料林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采脂,不再将思茅松采脂列入原料林基地规划范围,思茅松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
5.为进一步压实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我县高度重视林长制推行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出台《景东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迅速组织开展林长制推行工作。县、乡、村、组四级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片区,全面稳步推进林长制推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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