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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申报工作的公告 | ||||||||||||||||||||||||||||||||||||||||||||||||||||||||||||||||||||||
根据《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摸排和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效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问题,县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景东县县城、乡(镇)集镇(含村街)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开发建设且销售或投入使用,因规划、用地、建设、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不齐全以及开发企业不配合,导致未依法登记的不动产。 二、申报对象 (一)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户,由所在部门(单位)统一申报; (二)乡(镇)集镇(含村街)国有建设用地上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户,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申报; (三)县城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商品房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户,以开发主体(或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为单位申报; (四)国有建设用地上建盖房屋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由企业、单位和个人自行填写申报表到县不动产中心申报。 三、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四、申报方式 各申报对象均可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向景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线上申报邮箱:jdxbdc@163.com;线下申报地点:景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办公室(锦屏镇青云路5号,南岳亭旁)。 联系人:杨春冉 电话:13769951680 吴 胜 电话:18987921888 0879—3083686。 特此公告。 附件:《景东县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申报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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