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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关于景东县2023年第3季度环境质量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6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关于景东县2023年第3季度环境质量公示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

(一)监测断面(点位):

景东县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共有2个,分别为景东水文站(省控断面)、文井镇新会(国控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1——菊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

(二)监测频次:

地表水按照“9+X”指标每月开展一次监测,每季度第一个月开展一次全项指标监测。饮用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监测,每两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三)监测项目:

1地表水:“9+X”指标(“9”为基本指标: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X”为特征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中,除9项基本指标外)。全项指标(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共26项。)

2)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四)监测结果:

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普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2023年第3季度,文井镇新会(国控断面)景东水文站(省控断面)、菊河饮用水源地监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

表一 地表水(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评价表

序号

地区

所属水系

所属水体

断面名称

断面

级别

监测

月份

水质

类别

是否

达标

备注

1

景东县

红河流域

李仙

景东水文站

7


2

景东县

红河流域

李仙

文井镇新会

国控

7


3

景东县

红河流域

李仙

菊河饮用水源地


7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监测

景东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原景东县环境保护局)办公楼楼顶,对景东县城市环境空气开展实时自动监测,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共6项。

2023年第3季度,总天数92天,有效监测天数9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53 具体情况如下:

表二 景东县20233季空气质量季报表

站点名称:景东县环境保护局          监测点编号:530823001          日期:2023第3季

监测时间

SO2(ug/m3)

NO2(ug/m3)

CO(mg/m3)

O3(ug/m3)

PM10(ug/m3)

PM2.5(ug/m3)

2023-07

7

10

0.9

59

15

7

2023-08

5

9

0.8

56

13

7

2023-09

6

9

1.0

61

17

7

样本数

3

3

3

3

3

3

最小值

5

9

0.8

56

13

7

最大值

7

10

1.0

61

17

7

表三      景东县2023年第3季度空气质量统计表

城市/站点

总天数

有效天数

优良天数

优良率(%)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景东县

92

91

91

100.0

86

5

0

0

0

0

景东县环境保护局

92

91

91

100.0

86

5

0

0

0

0


表四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及相关信息表

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及表示颜色

对健康影响情况

建议采取的措施

050

一级

绿色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51100

二级

黄色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101150

三级

轻度污染

橙色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红色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紫色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褐色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三、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

景东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7个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1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2023年第3季度监测结果如下:

序号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

是否达标

1

2类

景东县交警大队

2023.07.11-12

昼间

49.8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023.07.11-12

夜间

44.1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

1类

家园建材装饰

2023.07.10-11

昼间

52.0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023.07.10-11

夜间

41.0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3

3类

景东佳浩优品有限公司

2023.07.11-12

昼间

56.6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023.07.11-12

夜间

49.0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4

4a类

景川路(盛达汽配)

2023.07.11-12

昼间

61.2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023.07.11-12

夜间

48.8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5

2类

俊发汽车

2023.07.10-11

昼间

57.2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023.07.10-11

夜间

48.1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6

1类

县小学

2023.07.11-12

昼间

47.0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023.07.11-12

夜间

34.6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7

1类

闽东建材店

2023.07.10-11

昼间

49.8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023.07.10-11

夜间

43.7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