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要求,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现将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