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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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 户口注销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3


一、事项名称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二十三条

四、办理情形

公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受理条件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 、亲属、抚养人或者村()民委员会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员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建设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公安局

八、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建设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公安局窗口

2.电话咨询:0879-6220301

3.网上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九、监督方式

1.现场投诉: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建设路8政务服务管理局

2.电话投诉:0879-6225807

3. 网上投诉: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dong.gov.cn/

十、申报材料

()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国()外死亡的,需提交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

2.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3.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4.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被注销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注销户口

十三、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