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花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审批景东县花山镇芦山村外芦山组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花政请〔2025〕9号)文件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东县花山镇芦山村外芦山组公路改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景东县花山镇芦山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总长 9.618 公里,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路 基宽 4.5 米,路面宽 3.5 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量为: 水泥混凝土路面 33663 平方米,天然砂砾基层 33663 平方米,培土路肩 4838 立方米,错车道 1320 平方米。
六、技术标准:
本设计采用主要技术指标为设计时速15km/h,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混凝土厚度16c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53/T 2002-2014)执行。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全长9.618公里,估算总投资388.3622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40.3786 万元。
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中央车购税288.54万元、省级补助96.18万元和县级补助3.642万元。
八、建设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
九、项目代码:2503-530823-04-01-910780
十、招标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
十一、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与相关公路相连接,形成完整的路网,为花山镇提供了便捷的地方经济交通通道。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意义深远。项目区结合自身区位、资源、通道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拓展加快发展新空间,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动力。本项目的建设使得花山镇芦山村背爹箐、大石房、以芦山、外芦山、大楚雄组约584人直接受益。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按时开工建设,及早发挥项目效益。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景东县花山镇芦山村外芦山组公路改建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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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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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审核通过 审批部门盖章:景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