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
2025-02-0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21/20250209-00001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景东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2-09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 

主办单位: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5年27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1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景东审计局)202458,对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景东县林草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景东县林草局内设8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12名,所属事业单位10核定车辆编制72023年末实人员91实有车辆8辆。景东县林草局2023年度预算总额8150.40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715.63万元,追加调整预算5434.7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8150.40万元,总支出8150.40万元。年初、年末无结转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景东县林草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违规支付接待费、超标准购买运动服装、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支付接待费3.04元。

(二)超标准购买运动服装费0.42元。

(三)超标准报销住宿费0.01万元。

(四)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辆。

(五)三年以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617.59元。

(六)审核把关不严,费用支付不规范,涉及金额254.8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支付接待费3.04元、超标准购买运动服装费0.42元、超标准报销住宿费0.01万元的问题,景东县林草局在审计期间自行上缴县级财政;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的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对该事项移送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处理;对三年以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617.59万元的问题,要求景东县林草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结算、核销,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对审核把关不严,费用支付不规范254.83万元的问题,要求景东县林草局今后根据森林资源管护实际,提出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用途统一用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三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认真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四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确保车辆使用符合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景东县林草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整改情况如下:对违规支付接待费3.04元、超标准购买运动服装费0.42元、超标准报销住宿费0.01万元的问题,景东县林草局审计期间自行上缴县级财政,完成整改;对三年以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617.59元的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对审核把关不严,费用支付不规范254.83元的问题,景东县林草局今后将根据森林资源管护实际,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