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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工作(2023年3号) |
目 录 普洱市景东县景福镇古里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等..…………………………………………………………………….….1 景东县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4 景东县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2019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8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14 普洱市景东县景福镇古里等3个村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东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7日至6月17日,对景东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普洱市景东县景福镇古里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洱市景东县景福镇古里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位于景福镇竹箐、棠梨、古里、回寺、赵其山村境内。项目完成建设规模74.6659公顷,其中:开发面积50.0162公顷,整理面积24.6497公顷。项目实施后补充耕地面积18.4142公顷,净增耕地面积18.1631公顷;提质改造耕地面积14.6066公顷。项目于2020年6月12日开工,2021年12月15日完工,12月24日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普洱市景东县景福镇古里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 087.6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07.32万元,待摊投资102.98万元,项目管护费377.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履行了相关建设程序,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建设制度,财务核算基本规范。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02万元 (二)多计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7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审计对多计工程价款3.02万元予以核减,责令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整改,对已经支付的多计款项予以收回并缴县级财政,并据整改情况调整编制竣工决算;对多计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71万元的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对不符合合同协议支出的1.71万元予以收回,并按合同支付相关单位设计费、调整账务处理。 (二)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预留相关管护费用据实列支,项目管护期结束后,结余资金及时缴入财政;三是加强项目管护,严格按照管护合同执行,并做好项目管护资料及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3.02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核减,对已经支付的多计款项予以收回并缴县级财政,调整了竣工决算报表;对多计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71万元的问题,景东德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将多计款项退回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已按照合同完成设计费支出。 景东县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景东县审计局)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对景东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东县)2018年至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2年12月31日,景东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0项,发行债券资金93 700万元,涉及项目小项79个,资金主要投向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4个领域。 (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东县2018年至2022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93 70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累计完成支出88 024.70万元,结存5675.30万元,涉及项目12个。 (三)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东县专项债券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2项,未完工项目8项。已完工项目形成资产1个,形成资产价值3 000万元,已登记入账资产1个,产生资产收益 87 019.90万元,收益缴入国库87 019.9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 审计结果表明,景东县高度重视专项债券资金发行、管理使用工作,较好地管理使用专项债券资金,2018年以来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在债券本息到期前,能够及时足额地进行偿付债券本息。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已完工项目登记入账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土地储备项目形成资产不入账、总体专债项目未能按照项目计划推进、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收储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 (二)2018年至2019年土地储备2个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的国有资产未在政府会计主体部门登记入账,造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反映不实。 (三)青龙水库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 (四)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国运公司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59 955 940元。 (五)2020年青龙水库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30 072.39元未缴入国库。 (六)2018年至2019年部分土储、青龙水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财务竣工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 (七)景东县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八)项目主管单位履职不到位,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不透彻,许多项目实施完成后难于达到自平衡;财政部门对债券资金主管部门、项目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收到及转拨专项债券资金时的会计处理未作出明确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土地收储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的问题,要求制定方案计划,逐一解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问题,切实强化项目调度,有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对土地储备2个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的国有资产未在政府会计主体部门登记入账,造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反映不实的问题,要求及时理顺产权关系,将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将对应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入账;对青龙水库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的问题,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项目运营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积极提升项目运营效益;对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国运公司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59 955 940元的问题,要求限期追回被挤占挪用的债券资金59 955 940元;对青龙水库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30 072.39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要求限期将利息收入30 072.39元缴入国库。对部分土储、青龙水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财务竣工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对已完工交付使用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财务竣工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要求及时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对项目主管单位履职不到位,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不透彻,许多项目实施完成后难于达到自平衡;财政部门对债券资金主管部门、项目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收到及转拨专项债券资金时的会计处理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问题,要求对债券资金主管部门、项目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收到及转拨专项债券资金时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准入。二是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监管。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全周期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020年青龙水库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30 072.39元已缴入国库;县土地储备中心已整改6 312 200元;公共停车场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均未整改。 景东县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2019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景东县审计局)自2023年5月至7月,对景东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东县)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2019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景东县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均由景东县卫生健康局开办的差额补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共计6 272.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核定人员编制共322名,实际在编人员294人,编外聘用人员304人,村医355人。 (二)政策执行情况 1.奖励性绩效政策适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普人社发〔2019〕203号)文件,从2020年开始执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政策。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执行情况。 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2019年至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502604人未履约人数853人;家庭医生签约总收入为1 491.85万元;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739.43万元。 3.医共体会计核算中心运作情况。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景东彝族自治县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的通知》(景卫字〔2019〕26号),由景东县人民医院组织安排8名会计人员(人员编制实际在乡镇卫生院),于2019年5月在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立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各分院绩效工资管理和提取会计核算中心管理费的通知》(景医字〔2019〕58号),从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按总收入的1%缴纳会计核算中心管理费,2019年至2022年按总收入的1%缴纳管理费共计302.20万元。2019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发放8名会计人员绩效工资共计277.61万元。 (三)2019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 1.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2019年初资产总额12 746.47万元,2022年末资产总额11 684.10万元;2019年初负债总额5 910.31万元,2022年末负债总额5 662.21万元;2019年初净资产总额6 836.15万元,2022年末净资产总额6 021.88万元。 2.收入、费用及盈余情况。 2019年至2022年收入共计62 819.90万元,费用共计 60 209.77万元,盈余共计2 610.13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至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5.93万元。 4.往来款项挂账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往来款项挂账共计8 313.70万元。 5.库存物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库存物品余额为505.03万元。 (四)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针对科室职责、业务操作、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应对卫生院正常运营,但对政策学习理解和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五)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9 483.24万元,计提累计折旧4 060.9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 422.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表现良好。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违规发放绩效工资、违规列支医保违规费用和商业保险、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结余资金长期挂账、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违规发放绩效工资7 461 168.72元(其中:奖励性绩效7 123 000.81元,超发奖励性绩效工资高出部分338 167.91元)。 2.不规范列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劳务费42 000元。 3.违规列支商业保险费290 558.04元。 4.违规、不规范列支公务接待费1 081 134.47元。 5.违规、不规范列支差旅费580 623.43元。 6.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9 308 402.96元。 7.结余资金长期挂账16 089.67元。 8.用固定资产折旧冲减“累计盈余”科目,造成当期成本不实12 441 441.09元。 9.其他账务处理不规范560 892.2元。 10.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1 230 785.71元。 (二)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编外人员绩效工资管控缺位。 2.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前未预留发展资金。 3.医保打包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未能保障资金用途。 4.用公用经费列支医保违规费用775 137.7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一)政策执行、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违规发放绩效工资7 123 000.81元的问题,要求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对奖励性绩效工资高出部分338 167.91元的问题,要求上缴省财政。 2.对不规范列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劳务费42 000元的问题,要求大街镇卫生院对平均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劳务费42 000元的情况做出说明。 3.对违规列支商业保险费290 558.04元的问题,要求景东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全面清查,并将违规资金290 558.04元收回锦屏镇、林街乡等12家卫生院基本账户。 4.对违规、不规范列支公务接待费1 081 134.47元的问题,要求13个乡镇16家卫生院完善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和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对违规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工作餐35 125元的问题,要求依法移送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5.对违规、不规范列支差旅费580 623.43元的问题,要求完善差旅费报销手续,加强报销审批,严控差旅费列支,规范账务;违规多报销差旅费1 588元,收缴县财政。 6.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9 308 402.96元的问题,要求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认真清理核对,如实反映债权债务。 7.对结余资金长期挂账16 089.67元的问题,要求收缴县财政。 8.对用固定资产折旧冲减“累计盈余”科目,造成当期成本不实12 441 441.09元的问题,要求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进入当期成本,如实反映损益。 9.对其他账务处理不规范560 892.2元的问题,要求太忠镇、漫湾镇卫生院进行账务调整,真实反映资产和债权债务。 10.对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1 230 785.71元的问题,要求将应入未入固定资产1 230 785.71元及时登记入账。 (二)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需要政府和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解决相关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增强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三是全面清理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东县卫生健康局积极进行了整改。对问题1中违规发放绩效工资7 123 000.81元部分已于2023年7月31日移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超发奖励性绩效工资高出部分338 167.91元,于2023年10月7日上缴省财政,已完成整改;问题2大街镇中心卫生院已作出说明,今后按制度办事,已整改;问题3已部分整改;问题4违规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工作餐35 125元,依法移送景东县卫生健康局处理,资金已收回单位账户,已整改;问题5违规多报销差旅费1 588元已于9月14日收缴县财政,完成整改;问题6正在整改;问题7已收缴县财政,完成整改;问题8完成整改;问题9、问题10正在整改;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问题1和问题3已完成整改,问题2和问题4正在整改。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景东县审计局)自2023年 5月至6月,对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以下简称:景东县水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东县水务局内设14个股室,核定人员编制90名,所属事业单位 5 个;核定车辆编制4辆。2022年末实有人员85人;实有车辆4辆。2022年县财政下达景东县水务局年初批复预算数7376.80万元,决算数7684.96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部门总收入7 684.96万元,总支出7 684.96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景东县水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但存在占用专项资金、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景东川河大沟管理所多缴住房公积金、发放夜餐补助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占用专项资金13万元; (二)内部控制制度更新不及时; (三)川河大沟管理所多配缴住房公积金12.55万元; (四)川河大沟管理所违规发放夜餐补助1.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占用专项资金13万元的问题,要求景东县水务局将占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内部控制制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川河大沟管理所多配缴住房公积金12.55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自行上缴县财政,景东县审计局对该事项移送县纪委进一步处理;对川河大沟管理所违规发放夜餐补助1.32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自行上缴县财政,景东县审计局对该事项移送景东县水务局进一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东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所属部门的监管。二是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景东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对占用专项资金13万元,已完成整改4.2万元;对内部控制制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景东县水务局进行修订并制定了13项制度;对川河大沟管理所多配缴住房公积金12.55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自行上缴县财政,完成整改;对川河大沟管理所违规发放夜餐补助1.32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自行上缴县财政,景东县水务局党组对川河大沟管理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体谈话,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