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2024-12-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jd110002/20241223-00001  公开目录  衔接资金
 发布机构  景东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23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文  号  景财农〔2024〕106号  主 题 词 
 文  号  景财农〔2024〕106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景财农2024106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普财农〔2024117号),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1),支出请列入 2024年“2130505—生产发展”功能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普财农〔2021109号)和《普洱市财政局等6部门转发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财农〔202459号)规定,请严格资金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指导督促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县(区)资金总规模的52%,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本次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请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规定,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2.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1211










附件1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基地名称

基地类型

金额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备注

1

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景东县省级水稻种业基地

农作物

500

2130505—生产发展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2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绩
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4年省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

省级财政主管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省级行政主管部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市级财政主管部门

普洱市财政局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财政主管部门

景东县财政局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

景东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0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项目目标

按照《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种业基地提升任务的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展优势特色农作物种子基地、畜禽水产良繁基地建设,改善基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制繁种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景东县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启动建设省级
农作物种业基地

1个

1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供种保障
能力提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获支持企业
满意度

85%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