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的通知》(普财农〔2024〕42号)和《景东彝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分配方案的复函》(景协组办函〔2024〕2号),现将2024年上海对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请列入2024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按照上海市批复的帮扶项目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帮扶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绩效管理和财务核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目标完成。
附件:1. 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分配表
2. 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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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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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资金来源 | 资金性质 | 项目分类 | 功能分类科目 | 资金分配 | 备注 |
| 1 | 县人社局 | 劳动力就业转移 | 根据沪滇两地劳务协作和相关政策口径,通过技能培训、稳定就业补助、劳 务中介补助、创设公共服务岗位、发放一次性外出就业补贴等方式,协助当 地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就业、到沪就业共计975人(脱贫劳 动力920人),其中到沪就业农村劳动力93人(脱贫劳动力49人)。 | 214 专项转移支付 | 1116 上级补助 | 313 事业发展类 |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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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景东县劳动就业转移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景东县劳动就业转移项目 |
| 主管部门 | 景东县人社局 |
| 实施单位 | 景东县劳动就业局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290.00 |
| 其中: 当年财政拨款 | 290.00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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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 目标 | 按照“巩固、拓展、衔接”的原则,通过重点支持脱贫劳动力,兼顾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放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认定帮扶车间、推荐就业岗位等措施,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就业、到上海就业共计975人(脱贫劳动力920人),其中到沪就业农村劳动力93人(脱贫劳动力49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技能培训人员数量 | >=400人 |
| 当地吸纳扶持对象的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给予一次性奖补人数 | >=150人 |
| 乡村公益性岗位个数 | >=700人 |
| 外出务工的扶持对象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人数 | >=620人 |
| 劳务协作平台建设和配套保障 | >=1年 |
| 质量指标 | 资金合规使用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时间 | =2024年度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9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就业率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