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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安定镇人民政府: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普财农〔2024〕45号)和《景东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请列入2024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普洱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转发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普财农〔2022〕155号)等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分配资金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 安定镇中仓村农文旅融合项目(一期)绩效目标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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