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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景东县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2024-05-0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01/20241230-00083  公开目录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09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景东县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景东县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县安委办(县应急局)结合景东实际,草拟《景东县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送审稿)》报审,现将文件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2024511日(星期六)1700前反馈县政府办,有无意见均要反馈(纸质盖章反馈)。联系人:罗荣融,15398725290smjdzfbgs@126.com(邮箱)。


附件:景东县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景东县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依据《普洱市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景东县实际,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度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国家 15条硬措施、省 69项和市、县 82项具体任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全力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强化事故预防。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防范和化解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确保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 2023年呈“双下降”趋势,全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向好。

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下均需各(镇)党委、政府,不再单列)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会议、政府会议及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应急管理局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2024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县 82项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评估。

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五)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市、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及时出台子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有效跟踪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2024年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六)开展重点领域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县委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县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组织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分级分批组织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交通运输、房屋市政、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县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推动化工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五、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十)强化安委会领导工作责任落实。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报县安委办备案。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同志要加强各级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确保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按“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安委会其他负责同志要推动分管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

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依据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配套制度制定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巡查专业力量建设,严密组织年度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考核权威性。

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负责

(十二)发挥安委办职责作用。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负责

(十三)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职责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严格落实《景东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结合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据《普洱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十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度带队对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每年至少组织2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六、着力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十五)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做到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十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2024年底前,属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的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十七)落实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每年挂牌督办、曝光处理重大隐患不少于2(乡镇),3项(部门);贯彻落实云南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和《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

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十八)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管理。持续推进公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公路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上跨下穿公铁水并行防护设施的安设维护管理,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

责任单位: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消防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夯实消防本质安全基础。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队牵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等分工负责

(二十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推动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矿山安全监管。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八条硬措施,落实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一防四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分级分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能力素质培训,推进老旧装置安全分类整治、推动应用先进技术装备,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开展精准执法,着力提升安全标准化创建运行质量,巩固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对标改造成效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打非治违”行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防救援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水上客运等重点运输船舶监督检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旅游客运船舶监管,严防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船舶适航条件。压实乡政府责任,强化乡(镇)辖区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防非法营运。加强渔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提高渔业船舶船员持证率。清理取缔涉渔、采“三无”船舶,鼓励陈旧老化和达不到安全作业标准的船只退出生产。持续深入开展“商渔共治”工作,强化水上安全联合宣教和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加强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协同处置。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强化校园安全监管。持续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护能力,全面巩固提升全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4100%成果。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扛牢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高位推动,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学生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强化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严格执行1530宣传教育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安全宣传”“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典型经验推广培训力度。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运行水库、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监督检查,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管理。做好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持续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强化河道采砂、水利风景区、浮桥吊桥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水库、水电站、重要堤防、防洪任务重点水闸等工程项目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放水安全“一库一策”,理清水库水电站与下游河道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界限,持续提升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液氨制冷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和“三类场所”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二十八)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即将修订的颁布《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重点推进的涉及安全生产的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穿透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的要求,发挥主要负责同志“头雁”作用,持续向基层末梢发力。推广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强化级专业执法力量,落实执法队伍实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建立典型事故提级调查有关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行业安全形势,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三十)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对有关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开展矿山安全督导检查和动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新建化工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工贸企业开展线上巡查预警和线下专项检查帮扶。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强化专家指导服务。配合市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聘用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三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配合支持市级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抓住国家政策机遇,推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尾矿库闭库销号等工作。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力度。配合市级推进智能化标杆矿山建设。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队等分工负责

(三十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市级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严格落实《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镇建设,提升城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能力。持续加基层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强化有关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强化基层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工作。持续开展“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活动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消防救援队、总工会、共青团景东县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全面加强事故灾害信息报告工作。加大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1小时内报告要求的宣传贯彻力度,监督指导企业切实落实事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健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进一步理顺事故信息共享和报告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环节,提高信息报送效率。落实电话报告后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不能以电话报告代替书面信息的要求。将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对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及时提醒、约谈、通报。对未按要求报告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规定执行到位。

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景东县人民政府领导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景东县人民政府领导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政府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及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领导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安排部署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督促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和检查推动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难点问题。

李八一

安委办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

协助县长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学习宣传内容,纳入各地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全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确保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实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消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消防救援支队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

重点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协管行业领域、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吴星辉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

重点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协管行业领域、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县民政局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

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含农村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使用环节)、运输、爆破作业,剧毒化学品购买及其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协调保障工作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信访维稳等服务工作,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陶明海

县公安局

县安委会、县交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6

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城镇燃气、天然气管道保护、电动自行车停放、自建房、国土空间规划、矿山非法违法开采、森林草原防灭火、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处置和利用,公路和水路工程建设项目、道路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邮政快递、水上交通、路网营运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草局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

重点抓好农业机械、渔业作业、农药使用、农村沼气、茶叶和咖啡种植及加工、水库、民政服务机构、5万千瓦以下水电站、水利风景区、水电站大坝、防汛抗旱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李成状

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县民政局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

重点抓好校园安全、校车使用环节、学生社会实践和大型聚会活动、重大体育活动安全保障、文化和旅游景区景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文物、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车辆使用、文化市场、工伤预防、劳务派遣和劳动者保障及产品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张涵之

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9

重点抓好药品制售、前置审批、医院、医疗服务机构、医疗器械和药品使用、广播电视、宗教活动场所、特种设备、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通用机械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金绍莲

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族宗教局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0

重点抓好中央单位(浙江大学)定点帮扶项目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协管行业领域、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王恩禹

县教育体育局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1

协助县长、副县长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政务督查等支持保障力度。

温海金

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