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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普发改电力〔2023〕397号)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规范景东县屋顶光伏开发建设,进一步做好光伏资源高效利用、规范开发行为、加强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确保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景东彝族自治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形成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局机关内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于2023年10月8日发文向20多家乡(镇)及重点项目部门征求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实际对反馈意见进行部分采纳修改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