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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非必要不聚集”预防聚集性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景应疫指办发〔2021〕11号) |
关于严格落实“非必要不聚集”预防聚集性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县直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国内多个省份和省内局部地区出现本土病例。此外,元旦、春节和寒假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大,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应对我县面临的境内外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至2月底,县辖区内严格落实“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提倡“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杀猪饭)不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守住农村地区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一)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强化流动人员监测。摸清元旦春节期间预返景人员,动员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确实需返景的,提前向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备。同时,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景人员排查,落实网格员责任,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相关人员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二)减少人员聚集。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宴会等活动,严格控制庙会集市等民俗活动,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加强非法宗教活动治理,避免人群聚集。公职人员一律带头倡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杀猪饭)不办”,主办或参与的,由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置;各乡(镇)、村组干部带头倡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杀猪饭)不办”,主办或参与的,按照干管权限、村规民约等调查处置。
(三)减少传播风险。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做好农村地区消毒用品、体温计、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调拨,以及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发生疫情后医疗卫生和物资供应保障到位。建立健全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管理和指导,发挥好“哨点”作用。各卡点要严格落实出入车辆扫码登记制度,扫码验码不得漏人。要做到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群众生活,不得擅自升级、层层加码管控措施。
二、坚决守住城乡地区不发生疫情扩散的底线
(一)加强日常科学防控。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减少人员聚集,一律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等活动,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加强大型会议活动的规范性管理,提倡线上开会,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要规范管理;要带头减少外出活动,没事少出门、不扎堆,减少到公园、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尽量在本地过节。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扫码、测体温、戴口罩。在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等人群聚集场所实行“扫码亮码通行”;在宾馆酒店、车站等实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双扫码。旅游景区实行预约开放,引导游客错峰入园,入园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要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强化重点人群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和多点触发机制,继续做好密切接触者、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将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春运服务保障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对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每周抽样核酸检测。强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景人员管控,严格执行集中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
(四)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优化就医流程,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做好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及时发现和排查医院感染风险隐患。
三、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引导
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推送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对省、市、县推送要求核查、落实的事项,应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报告工作的时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要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行为。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和科学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景东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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