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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景应疫指办发〔2021〕1 号) |
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根据市指挥部《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坚决守住县域不发生规模性输入的底线
(一)严防疫情“输入”。要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五个管住”要求,坚持“稳堵防管”相结合,健全完善防控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人员、设施设备和物资等保障。持续做好对口支援边境地区工作,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延伸防疫线,兖分发挥检查站和卡点等的“过滤器”作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二)细化防控措施。加快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隔离管理措施,加强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等消杀管理,完善操作规程,严防出现交叉感染、人员脱管等安全事件。严格落实跨境货物运输“人货分离、分段运输、封闭管理”措施,全面做好物防工作。加强“四级”网格化管理,加强防疫知识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出租房、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引导教育群众积极参与防控工作,严防外籍人员及我县公民经抵边村寨偷越国(边)境。
(三)加强应急准备。迅速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把核酸检测、收治医院“三区两通道”改造、物资储备等工作做到位,加强防控人员技术培训与演练、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突发疫情,及时果断做好应急处置。
二、坚决守住农村地区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一)减少人员流动。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民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积极引导农民工留在务工地过节。对确有返乡过节需求的农民工,要做好劳务输入、输出地的对接,把好出行安全关。
(二)减少人员聚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夯实网格化管理,强化流动人员的检测,及时动态掌握人员流入流出情况,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等工作。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杀猪宴”等活动,严格控制庙会集市等民俗活动,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加强非法宗教活动治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减少传播风险。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做
好农村地区消毒用品、体温计、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调拨,以及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发生疫情后医疗卫生和物资供应保障到位。建立健全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管理和指导,发挥好“哨点”作用。要做到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群众生活,严禁极端做法,不得擅自升级、层层加码管控措施,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等行为,避免措施不当引发舆情热点。
三、坚决守住城乡地区不发生疫情扩散的底线
(一)加强日常科学防控。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减少人员聚集,一律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等活动,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加强大型会议活动的规范性管理,提倡线上开会,非开不可的线下会议要规范管理;要带头减少外出活动,没事少出门、不扎堆,减少到公园、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尽量在本地过节。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扫码、测体温、戴口罩。在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等人群聚集场所实行“扫码亮码通行”;在宾馆酒店、车站等实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双扫码。旅游景区实行预约开放,引导游客错峰入园,入园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要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强化重点人群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和多点触发机制,继续做好密切接触者、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将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春运服务保障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每周抽样核酸检测。强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景人员管控,严格执行集中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
(四)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优化就医流程,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做好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及时发现和排查医院感染风险隐患。
四、坚决守住冬春季不发生疫情暴发的底线
(一)强化个人防护和群防群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引导公众养成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和合理膳食、适当运动等良好生活习惯,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来自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和管理要求。倡导群众购买检疫检验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杜绝病毒“由物传人”风险。加快推进九类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规范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工作,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
(二)及时有效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各乡(镇)、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确保平战迅速转换,一旦疫情发生,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领导和指挥调度,按照“六个立即、一个及时”要求,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对发生疫情的区域实行精准封控管理,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工作,迅速查清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
(三)科学精准防控保障货运畅通。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市指挥部有关紧急通知要求,强化保货畅通的属地责任,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不得阻断高速公路、国省千线,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严格落实司乘人员“检测不隔离”措施,为货运人员提供24小时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切实做好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的运输保障,确保岁末年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履行就诊发热患者的登记、筛查、隔离、报告、治疗、转诊等职责,对发热类传染病保持高度敏感的警觉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的“前哨”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肺炎患者的发现和预警能力。
(五)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后及时规范报告,严禁迟报、谎报、瞒报。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强化督查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对节日期间坚守岗位人员走访慰问,合理调配定期轮换,及时足额发放防疫津贴,毫不放松做好冬春季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景东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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