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举办2021年彝族火把节系列活动的通告(第23号)
2022-11-04   作者:信息办公室第一秘书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01-/2022-1104006  公开目录  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04
 名称  关于暂停举办2021年彝族火把节系列活动的通告(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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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举办2021年彝族火把节系列活动的通告(第23号) 

关于暂停举办2021年彝族火把节系列活动的通告

 

近期,南京及张家界等地本土新冠疫情已扩散蔓延至全国多个省市,我县输入风险明显升高。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经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暂停举办2021年彝族火把节系列活动。并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各位市民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近期不要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确须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景前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组)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3.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4.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戴口罩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车站、商场、农(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扫码、验码。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6.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景东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