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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送审稿)》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区规划 (2023-2030年)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一月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的执政理念,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并将“美丽”纳入国家现代化战略目标中,勾画了美丽中国的宏伟愿景。党的二十大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2023年7月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任务,不仅极具中国特色,而且已成为全球共识。 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力提升绿水青山的品质、实现金山银山的价值,推动生态高品质和发展高质量齐头并进。立足于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印发了《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出台《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联席会议制度,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构建起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美丽中国在云南的创新实践全面开启。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东县”)位于滇西南中部、普洱市北端,位于滇西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核心区,县内拥有无量山、哀牢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拥有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物种,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最为独特的地区之一,是地球同纬度带上生物资源最为丰富的自然综合体。景东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组织推动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2022年景东县成功被命名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加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景东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通知》(云环发〔2022〕19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通知》(云环发〔2022〕21号)进行编制,深入分析了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基础及生态环境现状,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导思想和目标体系,规划了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任务,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景东。《规划》是一定时期内景东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指引和总纲。同时,《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建设、复核的重要依据。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也得到了景东县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大量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对所有指导和帮助本《规划》编制的领导、专家和有关人员深表感谢。
目录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概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普洱市北部,西部与临沧市云县隔澜沧江相望,南部与镇沅县毗邻,北部与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南涧县、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南华县山水相连,东部与楚雄彝族自治州的楚雄市、双柏县相接,为景东县发展生态旅游、推动“两山”转化提供了重要区位优势。 自然概况。景东县呈“三水夹两山”之势,构成了“两山、两坝、三水”的特征,“两山”即无量山和哀牢山,“两坝”即川河坝和者干坝,“三水”即澜沧江、川河、者干河三大河流。主要河流干流由北向南流,基本上与山脉平行相间。境内以无量山分水岭为界,无量山以东为红河水系,包括者干河和川河,无量山以西为澜沧江水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季气候垂直变化异常明显,雨量集中,干湿分明,雨热同季,干凉同步。无明显冬季,年温差小,日温差大,兼有大陆性气候与海洋性气候的特点。 社会经济。全县下辖13个乡(镇),即锦屏镇、文井镇、漫湾镇、大朝山东镇、花山镇、大街镇、太忠镇、文龙镇、安定镇、景福镇、龙街乡、林街乡、曼等乡;2022年末,年末常住人口29.8万人,城镇化率30.6%;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48元,同比增长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61元,同比增长6.3%。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223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三产比例为32.5:14.9:52.6。 资源禀赋。景东县主要用地类型为林地,占国土总面积71.34%,森林蓄积360.8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8.4%。境内拥有无量山、哀牢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分别为为23981.00公顷、11812.00公顷,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以及在其生存的西黑冠长臂猿景东亚种为主要保护对象,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保护西黑冠长臂猿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及其栖息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为主要对象。生物多样性物种丰富,景东县域两山保护区内记录有维管束植物238科788属1813种,特有科、属、种较多,有较古老的东亚特有科7个,中国特有属27个,无量山特有种50种。记录有大型真菌有215种,其中温带成分90种、亚热带成分80种、热带成分45种,温带成分和亚热带成分占明显优势。此外,保护区分布有丰富的经济资源植物达820余种。哺乳动物9目30科78属123种,鸟类17目49科373种,两栖爬行类动物4目17科61属103种,昆虫9目107科644种。有西黑冠长臂猿、蜂猴、北豚尾猴、熊猴、灰叶猴、云豹、金钱豹、林麝、印支虎、黑鹳、黑颈长尾雉、绿孔雀和圆鼻巨蜥等国家级保护动物。 (二)工作基础 1.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景东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普洱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协调统筹作用,按云南省、普洱市要求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多规合一”、第三方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等探索研究和试点工作。持续推动制度和方案建设,筑牢绿色发展制度保障,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的工作举措,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意见》《景东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景东县李仙江-新会(文会)断面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水质提升方案》《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长效工作方案》《景东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方案》《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健全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加强考核机制保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坚持定期听取和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重大工作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纳入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考核评价和任用依据。建立《景东彝族自治县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激励办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发布了《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2.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景东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融入云南省“三个定位”战略目标和普洱市“六个普洱”建设,围绕资源转化、空间优化、产业“四化”、改革深化,探索践行“两山”转化景东模式,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全县各项经济指标实现持续增长,开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经济总量取得历史性突破,2022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2.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是“十二五”期末的2.11倍,2019年被评为“县域跨越发展先进县”。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了质的提升和飞跃,传统农业在GDP中占比不断减小,第三产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二五”末的38.7:29.9:31.4发展优化为2022年的32.5:14.9:52.6。产业建设活力迸发,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成效显著,“景东核桃”“景东晚芒”荣登中国果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榜。生物药业、冬早蔬菜、蓝莓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探索出“野生菌驯化—栽培—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模式,成功打造“无量乌凤”“梦回无量”等特色品牌。绿色生态工业扎实推进,完成文黑园区第四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园区入驻企业12家,新裕食品、强森农特产、鸿鑫绿色食品等9家投产运营。产业生态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加快传统工艺转型升级,实施选厂降渣提纯、水抛系统、尾矿干堆技改项目,每年减少电力能耗需求约300万度,降低生产用电费约135万元,每年减少尾矿库矿渣排放10万吨以上;改进生产用水再利用的工艺,重复利用水资源,每年减少补用新水约5万立方;实现漫湾江边光伏实现并网发电;“两山银行”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3.生态空间格局初步构建。 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66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扎实有力。严格落实空间管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在空间管控中的约束性作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面积共184.49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7.61%。着力推进普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开展河湖岸线划定工作将25条河流、24座水库、4条渠道纳入划界对象,并针对景东县2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编制了《景东县规模以下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全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认真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全力抓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按照国家、省、市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完成了景东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批工作,对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片区)、云南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片区)、景东漫湾—哀牢山风景名胜区进行整合优化。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范围和强度,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加大生态修复。 4.资源节约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景东县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控措施,基本形成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强化用水强度指标管控,全县用水量严格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控制在指标范围之内,单位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逐年降低,均达到普洱市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普洱市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逐年降低,工业大部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景东县更加注重建设用地的集约集中化利用,通过加强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集中优化,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用地效率显著提高。 5.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景东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水源地保护等七大标志性战役。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县城卫生保洁、施工场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和餐饮油烟整治及秸秆焚烧治理管控,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推进县域重点流域水环境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做好澜沧江、川河、者干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2022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1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县域未发生土壤环境污染事件,无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开展“一住两公”(住宅、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土壤地块调查,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者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对生产和新建矿山要求做到边开采、边复垦、边开发、边治理,土地复垦率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都要达到全面复垦、全面治理;对历史遗留的闭坑矿山和矿权灭失矿山进行土地复垦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公路、重要河流、城市周边等“禁采区”内废弃矿山清理治理工作。景东县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在达标区监测数据范围内。全县森林蓄积量3608.18万立方米,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8.40%。 6.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景东县紧紧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美丽县城”建设稳步推进,高质量开展环卫清扫保洁、市政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新增、补植绿化植被9240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6.0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29平方米;道路完好率和重点路段亮灯率均达到99%以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获全省通报表扬。乡村面貌大为改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重点,以“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及村容村貌提升为基础,全方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县2366个村民小组都建有公共卫生垃圾池(房),生活垃圾治理有效,有指定的收集、运输、处理设施;不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目前已基本无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稳步推进,每年均完成上级下达的户厕改造任务,目前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了60%以上,并全面排查整改问题厕所,做到了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厕,逐个落实问题摸排,建立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保证农户用上放心厕所。黄草岭村、安定镇分别获全省“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称号。城乡路网建设加速推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南景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景福、林街、曼等90公里“四改三”工程完成路基改扩建;已完成166个村民委员会的通村道路硬化,村庄道路通畅的自然村比例95%以上;黄草岭、凤冠山公路有力推进,启动实施大临高速和脉冲星射电望远镜配套道路建设,楚景高速、G357国道和景东机场前期工作扎实开展。 7.生态文化弘扬成效明显。 景东县深入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6.15全国低碳日、“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500余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环保普法宣传渗透到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全过程,主动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引导企业形成自觉守法、主动治污、主动减排的意识;编制《绿色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景东绿色发展之路》中英文双语版宣传册,通过“线上线下”的全覆盖模式向群众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广泛动员群众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让生态环保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二、形势分析 1.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亟待提升。 后发展和欠发达仍然是景东县情实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支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基础不牢固等问题突出。全县经济发展方式仍显粗放,主要依赖资本、劳动力等传统要素的投入,“两山”转化路径方式还在不断探索当中,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的新动能尚未带动区域整体转型,生态低碳集约型发展水平还需不断提升。县域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不高,一产向后延伸不充分,多以供应原材料为主,农业产业化水平处于产业链底端,附加值较低,二产连接两头不紧密,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工业发展水平弱、产业规模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少,对县域产业发展带动不足,三产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等新业态处于成长阶段,多产业、多业态的跨界深度融合不够,新兴产业培育滞后,产业耦合联动发展关联度低。区域绿色发展载体建设相对滞后,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绿色发展效益仍然不高,生态产品转化的多元融资体系仍不健全,绿色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不突出。 2.局部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存在。 保持和提升环境质量的工作仍需加强。一是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景东县李仙江-新会(文会)国控断面,2022年水质类别为Ⅱ类,达到水质Ⅱ类的考核要求,但部分月份监测断面未能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其中2022年7月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未达到考核要求,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超过标准限值0.025毫克/升,主要原因为景东县水文站到新会(文会)段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雨水通过地表径流将农药、化肥、液态肥等直接径流到河中,且还存在小部分排水口长期排放污水的情况,对水质污染较大;二是空气质量保持仍需加强。2018—2022年空气优良率在99.4%~100%之间,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存在不稳定的情况,首要污染物主要是O3,臭氧浓度变化则主要与植物生长旺盛程度有关。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攀升,建筑交通扬尘、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因素影响居高不下,持续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的压力持续加大。 自然生态保护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景东县虽然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数量稳定增加、适宜栖息地面积增加、分布范围扩大,新记录物种数量增加,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但在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服务方面监测数据存在不足,主要受保护区监测设备条件和监测人员专业水平的限制,随着保护区各方面工作的不断加强,保护区监测能力建设迫在眉睫。 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养殖场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足,群众环保意识不足,主动作用发挥不够,存在群众受传统生活习惯和卫生环境意识影响,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等不良卫生习惯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的情况,部分村庄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不规范,对河流水环境保持造成威胁。 3.环境基础设施有待提升。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乡镇污水处理仍是薄弱环节,景东县污水处理设施还未完全实现乡镇全覆盖,除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以及大街镇、花山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其他大部分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都还在建设阶段未正式投入运行,仅用氧化塘或湿地进行生活污水处理,不能满足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需要。景东县城市生活垃圾主要依赖于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乡镇除太忠镇建有垃圾热解站,其余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均为简易焚烧炉,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与城镇相比,农村人口居住更加分散,集聚程度不高,垃圾收集转运清理系统有待完善,部分设施运行不正常,难以有效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造成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率较低,不能满足基本需要,导致污水散排、垃圾围村现象普遍存在,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都有很大的污染风险。 4.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亟需加强。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要构建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随着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将对生态制度体系提出更高的需求,生态制度体系建设将面对新的压力。景东县逐步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但在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中缺乏有机协调,基层监管和执行力有待提升,涉及多部门联合缺乏有效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亟需提高,目前,景东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仅能独立完成17项监测项目,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不相符,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的现状亟需改变,在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应急监测等能力亟待提升;生态环境系统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数字赋能治理、管理不够充分,生态环保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高,难以有效支撑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机制仍需深入研究,环境治理科技体系尚不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仍需加强。 1.国家发展战略带来的政策机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在此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将对景东县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带来新的要求和机遇,国家碳达标、碳中和政策将激活景东县丰富的绿色资源,为实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打下基础,助力全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景东县建设县域经济强县提供了政策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实施将推动全县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农民增收带来新的机遇。 2.云南省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 “三个定位”带来的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指明了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的努力方向,景东县在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上都具有一定基础,有建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地、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区、文化康养旅游重要节点的资源优势。“3815”战略实施的机遇。云南省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景东县落实全省“3815”战略,有助于在补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三农”工作、新型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等短板上取得突破,在绿色矿业、绿色农业、文化旅游等方面不断发展,实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突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的机遇。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王宁书记提出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总体思路,重点打好3场仗、抓实8件事,为“3815”战略发展目标筑牢生态根基,朝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美丽中国云南实践目标迈进,这也为景东县探索“算清家底看好门,用活资源变成金”的绿色发展道路带来了新的重要机遇。 3.普洱国家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带来的机遇。 作为我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普洱市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以绿水青山价值转化为目标,探索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绿色经济、加快现代化步伐的新路子,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努力探索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绿起来”与“富起来”相统一的绿色发展道路。景东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历史阶段,普洱市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为景东县在产业升级、统筹城乡、生态建设等方面提供有利的发展机遇。 4.景东县自身资源优势带来的发展机遇。 景东县丰富自然资源和重要区位优势,为景东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2年成功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探索生态系统高质量保护与绿色高质量的转化路径方式,这一契机也给景东县发展带来机遇。景东县坐拥无量山、哀牢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资源条件和先天优势;同时,景东也是滇中、滇西北、滇西南三大旅游区的接合部,是连接滇西北、滇西南、滇中环状旅游区的重要一环。景东县多年来在区位、人文、生态、产业、城镇等方面积蓄的势能和潜力正在不断释放,同时,随着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来的消费需求十分巨大,为未来景东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 景东县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及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继续巩固难度仍较大,特别是李仙江-新会(文会)断面水质出现水质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由于农业面源污染自身的分散性、不确定性、滞后性等特点,治理、监管难度大。随着城镇化发展加速,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需求增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匹配的建设压力大。在常规污染物得到有效遏制尚未得到全面根治的同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臭氧等问题日益突出,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出现。在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改善的情况下生态退化、生态承载力降低、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剧等生态问题更为凸显,生态环境问题多样化、复杂化、复合型,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难度进一步加大。 2.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挑战。 景东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区,是重要的生态宝库,景东县内拥有无量山、哀牢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达3.5万余公顷,在云南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中,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安全屏障属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哀牢山—无量山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国家代表性和典型性,是我国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保存面积最大地区之一,具有独立完整的植物区系,是亚洲大陆热带向温带过渡、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重要廊道;也是国际河流的重要源头及印度洋气流、太平洋气流的交汇地,在涵养水源和调节气候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但部分生态敏感脆弱区域适应能力较弱,抗干扰能力较弱,工业化、城镇化和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使得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景观连通度降低,森林退化、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涵养能力下降、生境破碎化,造成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 3.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带来的挑战。 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和国家持续加大国土空间保护性开发,土地资源缺乏、电力保障不足等问题将持续存在,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有限。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保持全县经济较快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矛盾将变得更加突出。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把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前提和基础,自觉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在绿色转型中推动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县新增项目将面临更加严格的资源消耗控制和环境容量指标限制,区域内的能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等指标配置将更加严格。如何妥善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将是景东县“十四五”时期面临的重大挑战。 4.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尚未形成。 随着水、大气、土壤等重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环保监管、污染治理投入、治污技术手段、政策制度保障等各方面的需求将急剧增加,然而目前环境管理能力相对滞后,健全的环保机制、政策和手段体系尚未全面建立,环保技术、资金保障仍相当不足,基层环保高水平人员严重欠缺,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问题。跟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相比、跟解决问题的手段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尚不能满足新情况和新任务的要求,政府、企业和社会依法共治合作的格局尚未建立,现代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薄弱。 总体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景东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要正确认识发展的“时”和“势”,辩证看待“危”与“机”,准确把握在全国、全省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发展环境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让绿色成为发展最亮丽的底色,开启景东新时期生态文明现代化建设。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之路,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及云南省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聚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地、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区、文化康养旅游重要节点”的战略定位,围绕资源转化、空间优化、产业“四化”、改革深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茶出银生 无量景东”城市品牌,把景东打造“山水共融、生态共享、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美景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科学指导生态文明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突破,先行抓紧抓好重点乡镇、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建设,规划目标与措施应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从景东县实际出发,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把握景东县发展格局、做好统筹谋篇布局,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针对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把“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全面达标提升计划,狠抓落实。 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推进。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观和大生态观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地开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针对客观存在的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森林生态系统干扰破坏严重等问题,对山、水、林、田、路、房、厂进行统一规划、集中整治、综合治理,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系统。 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加强协调配合,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辖区内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与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生态文明的各项活动,开创政府主导和全民参与紧密结合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编制的范围为景东县全域,辖3乡10镇166个村(居)委会。全县行政区域国土面积为4454.62平方千米。 (二)规划时限 期限为2023-2030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中远期2026-2030年。2022年为规划基准年。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和省、市发展战略,立足景东县新时代发展方位,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人文优势和资源优势,坚持哀牢山—无量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建设区域生态文明,着力打造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的生态空间体系、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以民族文化为标志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茶出银生无量景东”城市品牌,努力将景东建成省级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着力打造中国西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地、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区、文化康养旅游重要节点城市。 (二)阶段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水环境优良水体比例达100%,无劣V类水体,无黑臭水体,环境空气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黑冠长臂猿、灰叶猴数量保持稳定或逐年增加,监测网络逐步完善,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更加巩固。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体优良比例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稳定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力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升“茶出银生无量景东”城市品牌,着力打造中国西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地、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区、文化康养旅游重要节点城市。 到2030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效以及“两山”转化成效,提升“茶出银生无量景东”城市品牌,把景东打造成为中国西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地、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区、文化康养旅游重要节点城市。 (三)指标目标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通知》(云环发〔2022〕21 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和《关于开展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3〕209号),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整合为40项,其中特色指标1项。详见表2.4-1。
表2.4-1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目标表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一)深化“两山”实践制度 充分依托景东现有绿色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长效保障机制作用,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制度建设,2025年底初步建立绿色金融交易机制,并开展2~3个示范工程。有序推进景东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大力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林权等市场化交易,基本打通“两山”转化双向通道;“两山”转化的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新出台2~3个绿色发展保障制度,绿色发展活力不断提升,规划期内,逐步完善构建“4个配套体系”。 1.探索建立“两山”转化的制度体系。结合“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需要,加快构建生态产品高水平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与高端产业精准对接。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框架体系,集成开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平台,完成全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此基础上,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 2.完善“两山”转化考核体系。开发生态系统服务动态核算平台,在生态文明考核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两山”建设考核机制,从制度上畅通“两山”转化通道。 3.建设生态资源运营服务体系。搭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资源运营服务体系,形成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围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农村集体性资产权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财政奖补等配套制度建设,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4.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开展“两山银行”试点工作,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探索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金融的新途径。搭建“两山”银行框架体系,围绕林权、碳排放权、用水权、用能权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及农村集体性资产权能,开展生态金融体系建设。 (二)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构建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严格落实《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充分运用成立云南省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云南省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诉讼服务中心的优势,以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协同多部门系统推进“两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在“两山”落地生根,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建立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执行严格的“禁渔令”和“禁猎令”。成立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全域排查、全程监管、全面治理监督体系,形成全县一盘棋联动的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机制,推动全县各类监督主体攥指成拳、同题共答。 2.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1)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积极推进《景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地,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统筹考虑景东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 (2)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科学有序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生态红线面积为184.4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7.61万亩,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景东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应控制在1.95万亩。强化“三区三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推动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并严格管控,发挥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空间的作用。 (3)落实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依据普洱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落实景东县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严禁无量山、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周边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完成“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落地,加快形成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管理格局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严把新上项目产业政策、资源消耗和环保审批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优化景东县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指导作用。 (4)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空间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布局的规划环评,对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审批机制,加强项目准入审批管控。 (1)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做好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加强环境信息化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环境预警与应急体系。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中,加大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的专项检查和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监管,注重对新污染的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政府专门储备、企业代储备等多种形式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设生态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提高区域综合保障能力。 (2)强化应急预警。建立系统全面的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加强区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强化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风险源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消除污染事故隐患。适时修订《景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套配齐应急监管装备,加大应急监测监管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3)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高企业环境应急能力水平,规范重大风险源企业防控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鼓励企业之间建立优势互补、责任明确、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应急资源互助模式。支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持续提升专业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和实战演练。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努力减少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4.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 (1)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推进建设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要求,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推进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信息共享、统一发布、上下协同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2)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加大对县级相关行业部门监测工作的统筹,在统一的制度规范与网络布局下,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测工作;按照“谁排污、谁监测”的原则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明确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建立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强化质量监管能力,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信用管理,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 (3)健全监测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分析监测方法优化监测指标项目和评价方法,建立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预测预报相结合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生态质量指数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并试点应用,客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治理成效。坚持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通报、排名、预警、监督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的关联分析能力,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支撑。 5.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贯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生态环境执法反馈问题的整改,继续落实“一问题一专班”制度,明确责任人跟踪督促,定期组织听取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存在困难,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时间表。严格督察整改,加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审核,强化整改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和分析研判,适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全力推进反馈、移交问题整改。禁止环境保护“一刀切”,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督办“五步法”工作模式。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级生态环境交叉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认真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级生态环境交叉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一企(单位)一方案一专班的工作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跟踪督办验收,直至问题整改销号。同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三)实施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代表,细化授权相关职能部门行使所有权的职权范围,落实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地位,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充分分离,明确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归属和权责,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空间规划体系。将用途扩大到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所有自然空间,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建立自然资源开发许可制度和用途转用审批制度,严格保护自然资源。 2.推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货币化。2015年景东县在全国率先开展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TEEB项目),算清“绿水青山”的家底和潜在经济价值,消除干部群众的疑虑困惑,坚定保护优先的信心和决心;成为全国首个授牌的“中国TEEB项目示范县”,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誉为“一个中国县城环保样本”。规划期内,景东县应充分巩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成果,充分评估景东县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变化,摸清景东县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为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考核、生态转移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重大制度奠定基础。 3.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机制。严格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低碳节能为目标,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重点用能企业等方面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的实施,严格执行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推进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定额用水管理,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积极推进农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农村节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完成水利节水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普洱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普洱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目标的实现。 4.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建立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加强秸秆、畜禽粪便有效利用,实现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严格实行垃圾分类及回收制度,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县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专业化管理。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1.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开展河流、湖库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国土绿化行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落实土壤、河流、湖库修复治理,建立生态修复管理机制。从生态功能维护,城乡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岸线保护等多个方面,统筹设计全县不同河段、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和不同功能区的环境功能提升和生态保护策略,完善全县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2.贯彻生态资源管护制度。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将湿地面积、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3.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范围,除军事、国防、社会保障房等特殊用地外,各类建设用地均实行有偿出让和使用,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协议出让,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比重。明晰水、森林、草原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实施工作,多渠道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建立景东县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GEP和GDP“双核算”。按照《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景办通〔2022〕6号)要求,明确全县各个部门、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义务,统一认识,构建“大环保”格局。积极推行GEP和GDP“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的考评机制,将“两山”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2.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加快建立健全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3.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景东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成本。以无量山-哀牢山为重点,依托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诉讼服务中心,支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追究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4.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景东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景办发〔2019〕17号),对景东县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县级有关部门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应承担责任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5.完善河(湖)长制。推深做实河(湖)长制。设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并要求对河库区进行不定期巡查巡视;同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验收制度五项工作机制,选优配强民间河长和河库“生态管家”,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河长制取得实效。 6.全面推行林长制。逐步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推进林长制进程,推动林业碳汇等生态产品通过碳市场实现生态价值,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六)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1.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党委和政府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国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合理认定责任和追责对象。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离任,都必须终身追责。全面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以及各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压实督察整改工作责任。 2.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重点污染源企业要发布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环境信息,对公开信息的全面和准确性负有法律责任。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基于环境审计和排放绩效的企业环境报告制度。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企业环境自律体系建设,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积极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落实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赔偿工作,及时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工作。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围绕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谋划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建立公开合理、权责对等的生态补偿机制和鉴定、评估、赔偿资金管理相配套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并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4.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国家和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制度,推进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中,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由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 5.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加强司法保障,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实现全覆盖。实行“谁考核、谁监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以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景东县整合优化后的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片区)、云南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片区)、云南景东无量山风景名胜区3个自然保护地为核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点领域、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和预警体系,开展景东县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项目建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监测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极小种群及栖息地的保护、拯救和恢复,开启景东县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建设项目,开展珍稀及特有种最优先保护行动,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加强收集、培育、研发森林种质资源,提高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对于自然种群较小和生存繁衍能力较弱的物种,采取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措施,其中,农作物种质资源以迁地保护为主,畜禽种质资源以就地保护为主,加快建设景东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项目;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生物遗传资源库建设,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提高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增强公众保护与参与意识。继续强化澜沧江—李仙江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开展生物多样性减贫示范工作。强化自然岸线保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及林长制,实施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水利行动”项目试点,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持续推进景东TEEB项目建设,健全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深入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推进县域生态系统健康良性发展。 (2)全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开展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补充调查,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构建协调统一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监测体系,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信息化管理。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完善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制度,稳定保险资金投入,维护人与“动物”和谐。强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繁育、利用监管,建设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非食用野生动物繁育利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通过信息技术使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有效遏制偷捕盗猎、盗伐滥伐、非法采挖等破坏保护区资源的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行政监督、公益诉讼,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以赴维护最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3)加强植物资源保护。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全面掌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群及生境、保护状况等。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本底调查,掌握其分布、数量、濒危、生境状况等信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就地保护、近地保护或迁地保护,开展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境重构,开展生物走廊带建设。 (4)强化生物生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加强以生态安全、物种安全及重特大生态灾害为重点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严格生物物种资源进出境检验检疫管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对外合作交流管理,严厉打击走私、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应对生物多样性新威胁和新挑战的能力,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应对措施和开发利用途径研究,启动外来入侵生物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调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加强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研究,建立病源和疫源微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生物防控成效评估。加强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监管。 2.加大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高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森林、草原、湿地保护,支持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政策,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成效评估工作,巩固天然林保护成果,对全县391.65万亩天然林实施保护修复,因地制宜实施修复措施。加大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保护和重要水源林保护建设。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和优化调整工作,保持重点生态公益林合理稳定,加强179.85万亩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资金使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定期监测。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实施湿地保护4.5万亩,建立湿地保护红线制度,推进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加强湿地污染防治,科学、合理保护和开发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平衡。 (1)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推进矿区生态治理,引导矿山合理有序生产,重点对大街铁矿、花山铁矿、大朝山铜矿、采石场等采空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全面禁止在矿山生态重点保护区内进行固体矿产开发活动,加强矿产开发区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严控矿山数量,防止过度开采,重点加强太忠镇、大街镇及花山镇地区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布局,集约高效开发利用矿山资源。加强在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综合防治,减轻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全面开展废弃矿山治理,根据废弃矿山类型、规模、影响破坏程度、周边环境条件及治理难易程度等制定整治计划,因矿施策、分类治理;推进废弃矿地综合利用及土地复垦,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原则,因矿制宜,优化治理,实现新增土地、景观再造、地质灾害防治等综合成效,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2)系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针对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地退化问题,坚持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综合运用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生物修复、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性耕种、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防治,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护自然生境和生物群落,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实现土地资源安全永续利用。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以市级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重点,明确生产建设活动的限制或禁止条件,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移民等措施,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提高林草覆盖度和水源涵养能力。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以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限制或禁止措施,重点预防区生产建设活动限制或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措施。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划定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以澜沧江流域、者干河流域及其重要支流流域为单元,实施更新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及江河两岸防护林,进行森林植被系统的建设与修复完善。开展坡沟兼治的坡耕地、溪沟整治,坡面修建梯田,配套小型蓄排引水工程,采取套种、林下种草及建设坡面调蓄工程等措施治理经济林下水土流失;对于轻、中度水土流失残次林地,以封育保护为主,同时采取补植林木等措施,强烈以上水土流失的残次林地,视情况采取林木补植、择优选育等措施,林木补植主要以阔叶树种为主。 (3)加强森林、湿地功能修复与生态治理。在湿地、林地等生态系统类型比较丰富的地区,采取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等措施,实施湿地、退化林地的修复治理工程,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育与修复。以森林资源为依托,打造“无量山、哀牢山”森林生态屏障体系。构建景东“两山—三河”生态屏障,加强区域协同保护,推进山地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增强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菊河等主要水源地森林生态系统,加强川河、者干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林地保育保护,构建城镇森林绿地系统,建设绿色景东、生态景东。加快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快推进湿地生态建设和修复,整合优化湿地类自然保护地,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加强库塘周边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环库消涨带植被恢复和水禽栖息地硬件提升,保障库塘湿地水源涵养能力,恢复库塘湿地生物多样性。 (4)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全民义务植树,发动全社会力量植树增绿,绿化美化生态空间。推进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等工程,支持云南省开展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构筑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安全屏障,逐步推进澜沧江、李仙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和源头地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生态屏障建设,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实施封山育林和更新造林,进一步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开展乡镇村屯造林绿化示范建设,建设树种配置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多样的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沿江、沿线、沿居民点的绿化结构,促进山脉、城镇、乡村、集镇绿化协同,建设国家森林乡村15个、省级森林乡村30个。通过加强抚育、更新改造等技术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国土绿化成果。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思茅松、桉树等工业原料林,旱冬瓜、西南桦等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华山松、桤木等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5)构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景东彝族自治县域总体规划》规划方案要求,不断加强市域城镇村组绿化、环城林带、森林路网、森林水网、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生态公益林建设,为实现“一核一轴、两环两网”的森林生态景观格局打下坚实基础。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扎实推进孔雀山、御笔山、凤凰山公园绿地建设,均衡城市公园总体布局,结合“川河”水系综合整治,加快南部湿地水绿地建设,打造南部区园林景观道路,全力推进旧城区绿化建设,加快县比邻的亚热带植物园建设,构筑更高水平的“林在城中、城在林中、树成林、花成片、植树成景”的城市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监管。 (1)加强生态破坏问题监督。落实中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完善生态监督执法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落实及实施。完善各领域监管制度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生态保护监管。 (2)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落实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挤占自然生态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以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强化与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按照省市要求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点实地核查工作,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强化对修路、建设、围填、采砂等破坏湿地、林地、自然岸线等行为的监督。 (3)提升综合管护能力水平。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坚持和完善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制度。做好防火灭火工作,进一步加强受保护地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科技支撑布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综合应用无人机、北斗定位、自动传感、无线传输、人工智能等设施设备,加强森林、湿地、草原及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建设。拓展森林资源“一张图”应用平台功能,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监测平台、自然保护地监测管理平台、湿地资源管理平台、草原资源监测管理平台、野生动植物监测平台、生物多样性监测平台等。 (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1.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重点抓好两大主要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澜沧江、川河、者干河、县域内水库的水生态建设,大力实施辖区内河道治污、截污、补水、绿化综合整治工程,构建清洁、活力水体。加强已达标河道监管,针对李仙江断面月度水质有所下降、水质不稳定问题,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全面排查摸清源头,掌握断面沿线工业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等污染源情况,有侧重性、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科学划定整治河段流域的功能区、清理川河保护区范围内的非法沙场、养殖场、农作物种植、违法建(构)筑物,加强河道两岸生态绿化建设,切实保护澜沧江、川河、者干河、功能性水库的独特环境。强化澜沧江、川河(李仙江)流域电站库区综合整治工作,在澜沧江流域保护修复中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流域生态治理工程。积极开展河道治理及河水系连通工程,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与江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大力开展河道整治和采沙河道修复,加强采沙河道管理。落实乡镇污水管网规划制度,加大对农户的培训和宣传力度,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使污染物循环利用,减少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 认真贯彻落实污染物总量的减排制度,确保约束性指标考核达标,重点抓好制糖、缫丝、林产等行业再生资源产业的工艺改造,大力推进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优化生产工艺,强化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减少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针对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分别提出清理整治、达标排放等任务,确保入河排污口设置规范。继续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果,加大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污水管网改造等工作。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经济实用,优先开展“城市近郊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等重点村庄”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3.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 按照《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要求,制定分阶段、分年度实施计划,完善保障措施,根据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环境敏感程度和地形地貌等特点,选择适宜当地的污水收集和治理模式。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4.推进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人水和谐的要求,针对景东县部分河湖水体水生态脆弱区域,开展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综合运用河湖连通、生物控制、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江河湖库的生态修复。加强江河湖库水资源生态调度,保障江河湖库生态用水;加强城市水生态保护和治理修复,改善水环境面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镇发展。通过生态补水、小流域治理、生态调蓄带、水源涵养、清淤整治工程、深度涵养(湿地)工程、护岸措施、沿河截污工程、水文化和水景观打造、生态护坡及生态修复、新植树木、沿河栈道等措施,加强对菊河、文果河、董报河、南线河等重点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水质改善、生态修复、景观提升效果。重点实施菊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治理工程、董报河美丽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5.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执行和落实《景东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强化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建设水质预报和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报系统。结合景东县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继续开展“划、立、治”工作,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排查对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的畜禽养殖、农业种植、小型工业等污染源,明确治理任务,建立环境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促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地的规范化建设,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6.强化黑臭水体预防整治。 根据《普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治理要求,严防水质向黑臭水体恶化,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通过活水保质、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等措施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建立黑臭水体排查长效机制,加强巡河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鼓励公众参与,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善老城区污水管网布设,南部区域污水得到有效收集,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7.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建立健全景东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结合《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景东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以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重点,严控地下水污染。统筹推进地表水、地下水与土壤污染协同防控,加强河道水质管理,着力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环境监管。推动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开展修复试点。 (三)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1)协同开展O3和PM2.5污染防治。统筹考虑O3和PM2.5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抓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防治,持续加强对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天然气汽车,加强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监管,加大对施工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污染监管,增加城市道路洒水(雾炮)降尘及降温频次。 (2)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加强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提高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城市7-10天预报,O3和PM2.5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 2.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 (1)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总量排放。优化产业布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改进工艺,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减少化石燃料的燃烧,强化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减少常规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SO2、NOx排放量,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节能建筑评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推动交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加快发展新能源环保型汽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架设充电桩,并建立相关的配套服务网点,推动工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加强工业源排放控制,加强对工业源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第31号)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和管控,推进机动车与油品储运销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建筑和民用等领域挥发性溶剂类原料与产品替代等工作,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秸秆扬尘等面源污染等。开展建材、制药、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装潢、油品储运销等重点领域NOx和VOCs深度治理。 (3)强化城市建筑扬尘管控和治理。严格制定并完善建筑工程工地扬尘管理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式作业。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工地需进行清洗,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要加大城市建成区内洒水等防风抑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料堆设置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4)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已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限期完成清洁能源使用改造。强化餐饮油烟排放治理,制定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并实施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信息互联互享机制和动态更新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行动,每季度组织开展餐饮单位管控清单更新,将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纳入管理,对注销单位进行清理。 (5)控制农业秸秆和新型污染物排放。加大农村焚烧荒草、秸秆、垃圾等管控,坚持“以用促禁、疏堵结合”,科学引导采取各种综合利用方式,减少其带来的污染负荷。严格污染源监管,开展有毒废气监测,控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缫丝厂、垃圾填埋场、养殖场的恶臭污染防治。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监测和监管,开展二氧化碳等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排放量统计工作,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PM2.5污染。 (6)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推动交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加快发展新能源环保型汽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架设充电桩,并建立相关的配套服务网点。加快推动县城公交系统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实现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大力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天然气汽车,在公交、公务、出租、环卫、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程,提高公共用车中清洁能源车的比例。 (7)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严厉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等非法活动,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继续推动三氟甲烷(HFC-23)的销毁和转化。加强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害物质的各类气体,包括含尘气体、高温烟气、酸雾等气溶胶的收集和处理。开展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3.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不同等级的城市道路两侧声环境敏感区及隔声设施,加强对敏感区域交通噪声的监测和管理;加强传声途径噪声削减,设置声屏障、绿化隔离带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重点保护。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依法关停、搬迁和治理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妥善处理噪声投诉案件,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和市民反映热点问题的查处力度,严防施工噪声扰民。综合整治社会生活噪声。加强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建立健全噪声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市区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健全环保、公安、文化、交通、建设、工业、工商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噪声污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四)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1.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碳达峰行动计划。结合云南省和普洱市有关的政策、产业文件、有关规划、发展定位和景东县自我发展需求,明确县级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从“源头节能减碳”“管理节能减碳”“技术节能减碳”“社会节能减碳”等角度开展碳排放控制措施。积极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编制景东县低碳发展规划,发挥综合引导作用,统筹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节能降耗、增加碳汇等工作,完善各乡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评估、考核机制,制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积极创建各类低碳发展示范试点。 2.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加大对有色、建材等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耗指标分配的指导,确保规模以上工业等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地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持续下降。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两高”项目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强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全县交通运输结构,推广应用新能源绿色环保公共交通车辆。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建立健全绿色建筑体系,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的甲烷、氧化亚氮排放。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3.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逐步将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纳入生态保护、生态修复、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可行性论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根据全县不同地区气候变化风险特征,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气候变化风险应对机制,提升气候变化风险应对能力。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及城市、生态脆弱地区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推动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气候适应型村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适应气候变化型民族村落(社区)示范建设,探索乡村适应气候变化的建设管理经验。在适宜区域推广适应气候变化关键技术示范,提高生态脆弱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适应能力。 (五)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的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2)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深入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源解析与污染过程调查及研究,建立耕地土壤污染清单,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实现污染源精准管控。 (3)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强化本底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组织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及疑似污染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动态更新景东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强化矿山尾矿库环境监管,加大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固体废物污染。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监管,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到2025年,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2.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1)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编制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定工作,明确全县土壤保护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加强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较大的重点区域环境监测预警。针对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开展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对蔬菜种植区集中区、有机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基地以及城镇与农村重要饮用水源地开展定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优先保护区域中的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率,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开展整治工作。 (2)加强农药与化肥控制。在全县范围内化肥、农药使用强度高的区域,开展农药化肥施用控制工作,鼓励科学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化肥,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的回收制度。 (3)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贯彻落实《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及《云南省“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制定景东县“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全面推进落实。掌握受污染耕地对主栽农产品的影响,摸清耕地土壤污染成因,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依法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巩固和提升超筛选值农用地安全利用成果,确保农产品安全。进一步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分区建立安全利用技术库。 3.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强化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适时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强化土地收回、收购等环节联合监管,污染地块应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的潜在高风险地块为重点,建立景东县建设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开展进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4.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对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开展重点治理与修复;以景东县受污染的耕地为重点,根据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区域。加强酸化土壤降酸改良,开展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有效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及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六)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1.持续加大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有效促进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与污染防治。景东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主要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以及农副食品加工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的主要行业有水泥制造、纸浆制造、有色金属矿采,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登记制度,分类处理处置,不断提高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同时,加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工业企业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处置、贮存。 (2)严格危险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按照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逐步加强环境监管的能力和作用。加强对危险废物危害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的认识,监督企业对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置。 (3)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方式,明确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各部门职责,做好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更新危险废物单位监管重点清单,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现象。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尽快实现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转移管理和经营许可证审批。建设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辅助管理决策系统。 (4)加强循环利用,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加强粉煤灰、炉渣、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各种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升秸秆、禽畜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建立废旧塑料、废旧玻璃、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收集和集中处置体系,支持1-2家企业做大废旧资源回收加工企业,提高废资源安全处置和再生利用水平。加大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共生、伴生矿和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力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 (5)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普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加大对建筑垃圾的监管力度,实现建筑垃圾妥善处置,逐步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规范景东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并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对县域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推行市场化、规范化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场应有专人管理,本着“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应由建筑垃圾产生者支付建筑垃圾处置费用作为建筑垃圾运行的费用。 (6)严格贯彻“限塑令”,加强白色污染治理。严格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逐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推广替代产品,促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建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及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多元共治体系。 2.持续巩固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 (1)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将重金属污染治理与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紧密融合,进一步控制排放总量,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构建全过程风险防控的重金属环境管理体系。重点针对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园区和企业,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清洁化改造,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实现污染物持续减排,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涉重项目审批。 (2)开展李仙江等重点流域重金属尾矿防治。制定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及重点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研究,实施分级分类管控。以淘汰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设备实施升级改造、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提标改造与深度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处理处置与矿井涌水治理为主要内容,积极向上争取,推动实施有代表性的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3)开展尾矿污染治理。巩固“十三五”尾矿库污染治理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尾矿库类别,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管理,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仍存在突出问题、措施不完善、污染治理不全面的尾矿库继续开展污染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持续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 3.加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完善放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放射源监管体系,对放射源实施分类和分级管理。建立污染物料的回收利用制度,建设对放射源实施全周期跟踪的放射源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规范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辖区辐射环境安全。提高辐射污染防治水平。从源头抓起,建立和完善防治通讯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研究、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监管体系,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尤其是控制和降低社区、学校等工作和生活场所的电磁辐射污染。严格控制并尽量避免人为活动引起的天然辐射的显著增高,加强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辐射环境管理。 4.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1)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根据《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相关要求,逐步在川河、者干河、澜沧江支流、饮用水水源地对大气、水、土壤中的新污染物开展环境调查监测,推进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监测,对城区和乡镇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全面落实国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2)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强化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 (3)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强化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规范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提升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处置能力。 5.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1)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提高环境应急硬件装备水平,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根据景东县危险源的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配置环境应急执法、监测基本仪器装备。加快推进环境应急软件建设,建立环境应急响应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系统。建立川河、者干河水质污染扩散预测模型、环境空气污染扩散模型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模型。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人才队伍的能力,确保在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的关键时候,环境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快速地、有效地、有序地组织和开展环境应急人才队伍包括环境应急监测人才、应急处置人才、应急救援人才等。 (2)完善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积极开展全县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并动态更新。重点对涉氰化物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企业防范重大污染事故能力,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专项检查,对于高风险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关停。制定完善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基于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环境应急能力培训和演练。培训以环境应急监测、环境应急处置、环境应急救援等为重点,同时,与县政府应急办形成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举办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3)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强涉危涉重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污染综合防治与生态修复。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一)严守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1.严守三条控制线。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统筹科学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县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84.49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7.61%。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相关要求,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后,报国务院审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全县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7.61万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巡查等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用途管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优先保护坝区优质耕地,稳妥有序恢复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强化耕地全流程监管,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对符合国家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在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3)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保护重要山脉、河流湖泊、森林等资源,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采矿塌陷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结合城镇空间拓展方向、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形成紧凑发展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城镇空间格局。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9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允许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建设、独立选址的点状和线状工程项目,须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2.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普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普洱市共划定综合管控单元96个,景东县涉及环境管控单元9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个,重点管控单元5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按照“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管控措施,强化底线约束。推进景东县哀牢山-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工业集中区、县城城镇生活污染、文井镇城镇生活污染、矿产资源、大气环境布局敏感等重点管控单元以及一般管控单元分类管理,推动“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硬约束落地。 3.强化生态空间系统修复。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坚持系统观念,综合采用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技术手段和政策手段,强化生态空间结构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把维护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作为核心,突出主导功能提升和主要问题解决,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确保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服务价值持续增长。结合景东的实际情况,按照流域+城镇发展区、流域+农业保护与整治区、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区进行生态修复划分,分别为川河中游城镇发展区(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川河下游生态保护与修复区(森林保护保育)、川河中上游生态保护与修复区(水土流失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澜沧江中下游生态保护与修复区(水土流失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质量改善提升)、者干河农业保护与整治区(矿山生态修复及农田保护与整治)、澜沧江上游农业保护与整治区(农田保护与整治)、澜沧江下游农业保护与整治区(农田保护与整治)。其中,生态保护与修复区考虑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包含森林生态修复、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修复等潜力;农业保护与整治区考虑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生态功能区,主要包含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也涉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潜力;城镇发展区考虑省级重点开发区、生态城镇建设区,主要包含城镇低效用地整治潜力,也涉及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潜力。 (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科学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1.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景东县是云南省构建“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中无量山、哀牢山山地生态屏障的重要节点,根据对景东县生态环境特征分析,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具体构建“两屏三廊、六片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两屏”即无量山生态安全屏障、哀牢山生态安全屏障;“三廊”即澜沧江生态廊道、川河生态廊道、者干河流域生态廊道;“六片”即各类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片区,加强水土保持、旅游景观的保护;“多点”即以其他主要河流水系构建的生态节点。虽然上述区域相对面积小,呈点状分布,但对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人居生态安全和景观保护具有重要生态意义和功能,对恢复和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景观生态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有重要作用,是保障县域生态安全的重要节点。 2.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景东县境内目前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片区)、云南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片区)、景东漫湾—哀牢山风景名胜区等3个自然保护地。根据《景东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应保就保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进行整合优化,全县保留原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将“景东漫湾-哀牢山风景名胜区”更名为“云南景东无量山风景名胜区”,并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管理体制改革,有序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科学设置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立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自然保护地共建共享,继续完善保护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科普、自然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对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地常态化监测,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能力。 (2)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理。自然保护区按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进行分区管控,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同时,自然保护地不能孤岛式保护,应与周边区域协同管理,按照不同保护对象、不同保护区类型、不同人类活动实行分区分类科学有效管理。 (3)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救灾、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督查机制,对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强化政府和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 3.建立健全河湖岸线管护。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严格执行澜沧江、李仙江、阿墨江、川河、者干河、菊河等28条河流以及水库和渠道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等重点任务及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等重点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涉河湖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涉河湖建设项目许可、监管,构建全县河湖空间管控新格局。加大河湖岸线精细化管理力度。加快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岸线的资源属性和功能属性,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生态防护带建设、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岸线清理整治等,修复与保护河道沿线的自然生态,打造稳定安全、生态健康、景观优美的多功能型岸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1.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景东县定位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在水源涵养、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关系全省、全国或更大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根据《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景东县锦屏镇和文井镇定位为城市化地区,大街镇为农产品主产区,其余乡镇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景东县应实行保护为主、限制开发的方针,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支持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支持绿色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功能。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并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防止城市空间无序蔓延,科学引导城镇开发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鼓励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健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与质量并重、集约化发展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2.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统筹建立并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强化三区三线管控,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等空间边界管控。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切实保证“三线一单”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统一空间管制措施,针对“三线一单”和国土空间规划中相同用地属性应统一标准,统一范围,在目标和管控要求上不矛盾、不冲突。加强城区空间管控,优化城镇和乡村布局,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优化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地区“三区”空间,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景东县坚持保护优先,构筑景东县“两屏四廊、强核多心、点轴联动”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促进要素统筹发展。“两屏四廊”以无量山、哀牢山为生态保护屏障;澜沧江生态廊道、川河生态廊道、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廊道、者干河生态廊道;加强生态保育,提升区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强核多心”推动锦屏—文井县域核心要素聚合,引领带动安定、太忠等片区中心的特色化、协同化发展。强化以锦屏、文井组合而成的中心城区社会经济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西部以景福镇为中心,东部以大街镇为中心,北部则以文龙镇为中心,带动周边小城镇形成发展圈,实现城镇体系分级协同发展。“点轴联动”依托便捷交通网络,以南北城镇发展主轴,提升中心城区产业商贸、居住公共服务等综合功能,带动沿线地区城镇和产业发展,引领和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联动各乡镇节点、发展片区、产业基地及重大平台等,规划桑蚕养殖基地、蓝莓种植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等多个农产业基地,发挥综合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产业经济高效发展;实现国土空间网络一体化发展。 3.优化县域农业空间布局。 景东县坚持严格保护无量山与哀牢山重要生态屏障,注重片区特色,串联重要节点推动产业连片发展。围绕农业转型升级,依托景文、南景等高速公路、机场建设带来的城乡空间结构变化机遇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依托“三水两山两坝”,因地制宜布局农业产业,构建“三带四区、一园多点”的农业发展格局。三带:澜沧江、川河、者干河流域绿色产业发展带。四区:川河下游河谷粮果蔬综合区、北部林茶经济作物区、澜沧江热带粮茶果风景旅游区、者干河林茶渔生态观光区。一园:景东县现代农业科技园,作为景东县精品农业示范区,有机农产品基地、农业专业化服务等。多点:坝区、山区与城区周边多个产业基地。 4.优化县域城镇发展布局。 景东县实施“小县大城”战略,强化县城集聚,建设“山水银生城、国家公园县”。积极打造锦屏-文井中心县城区,促进锦屏和文井联动发展,建设大街、景福等中心镇,分别带动中部、东部、西部、北部经济片区发展。营造“一心两点、三轴四片”的城镇发展布局。 一心两点:锦屏、文井中心城区,县域经济社会核心,大街、景福中心镇,资源集聚与要素流通中心。做大县城,将文井纳入中心城区同城共建,与锦屏一体化发展,重点推动大街、景福二个中心镇建设。着力构建“中心城区—中心镇—特色/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的五级城乡居民点体系,促进要素有序流动、城乡协调发展。 三轴四片:结合规划交通布局情况,产业布局情况,形成“一纵两横”三条城镇发展轴,分别为城镇中心主轴、南北城镇联动次轴,联通节点、社区。在空间上形成中部核心片、东部发展片、北部发展片及西部发展片的四片集聚态势,实现中心城市以及重点城镇以点带面,带动四大片区城乡一体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 1.重点打造三大主导产业。 (1)做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百亿级产业”。 聚焦打造“绿色食品牌”,加快古树茶、百年核桃、无量山乌骨鸡、优质食用菌、高原有机蔬菜等特色精品产业发展,打造产业集群。 加快茶园绿色提质。坚持古树保护与茶园改造并行,加大低质低效茶园改造力度,改进种植方式,实现茶叶绿色生产。利用好省茶叶绿色有机认证奖补政策,大力推进有机茶园和茶叶初制所建设,推动实施“两山”普洱茶产业园区、普洱茶原料交易中心建设,积极推进“茶出银生”历史文化研究和野生茶资源保护与转化利用。主动融入普洱市茶产业发展大局,抓实进藏低氟茶生产。要争取茶仓、东来2条茶叶生产线建成投产,着力打造景东普洱茶展示、生产、仓储、研学交流中心。 强化核桃提质增效。建设核桃综合治理示范基地、土壤改良及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基地、“核桃+珍贵彩色树种”等多种混交模式示范基地、落果智能监管示范区等核桃示范基地,重点围绕文龙、景福、龙街等10个乡镇发展核桃产业集群。 优化食用菌及林业经济发展。立足景东小香菌特色,做大做强野生食用菌产业,加快人工促繁技术研究、打造品牌,开展野生食用菌保育和供应基地、高原特色栽培食用菌基地建设,完成野生菌资源研发中心建设,探索林场立体种养模式,重点发展以林药为主的林下生态种植业,以家畜、家禽为主的林下养殖业,推广应用“林—菌”“林—药”“林—禽”“林—畜”等模式,开展森林果品、香精香料、木本油料等林下产品采集加工。 实施畜禽生态养殖。发展肉牛、生猪、黑山羊养殖业,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培育壮大文井、漫湾、曼等、大朝山等肉牛养殖点,培育畜禽龙头企业,健全完善交易市场及冷链物流配送设施设备。着力构建“公司+村经济联合社(合作社)+肉牛养殖场(户)”的发展机制。全力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产销模式,确保全产业链留在景东。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鼓励采取“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模式,发展“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封闭运行”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提升特色种养产业。加强乌骨鸡种鸡提纯复壮与原种保护,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桑蚕产业整体水平,建立桑蚕重点生产品种和区域。 提升中药产业整体水平,稳步推进林下药材生产。划定景东地道药材的重点生产品种和区域,推进景东原料药标准化产地加工建设。引导中药材订单生产,构建中药材种植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市、县、乡(镇)三级农技推广人员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水平。 (2)做强绿色加工业,打造“百亿级产业”。 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烤烟加工业。严格执行国家烤烟双控政策,做好烟区核心区规划,注重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一是注重多元发展。利用育苗工厂、烘烤工厂、基本烟田、烟用农机等,依托本地资源开展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废旧薄膜回收处理、生态有机肥生产等绿色生产,形成多元化辅业经营和资源化利用促农增收机制。二是注重绿色发展。规划保护生态烟区,建立生产技术标准、入田生产物资准入标准、大气土壤监测标准,对现有生态烟区土壤重金属、农残、残膜等有害物进行全面普查,使用天然气、甲醇新能源烘烤烟叶,推广现代智能化和自动化烘烤,实现污染物的“零排放”,提高烟叶品质,达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共提升。蔗糖加工业。调整优化甘蔗种植品种结构,建立早、中、晚熟甘蔗品种结构体系,提高甘蔗单产和糖分,坚持高糖、高榨,综合利用。改变纯粹为扩大制糖生产而进行的行业整合模式,以糖业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为模式,推进行业提升制糖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从甘蔗制糖、造纸、生物工程等科技含量高的产业链发展延伸。加大制糖企业填平补齐、节能降耗、废水循环利用等提质增效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重点发展优质白砂糖、幼精砂糖、精制绵白糖、精制红砂糖等产品;有选择地开发有机糖、低聚果糖、木糖醇、生物酶转化糖、抗氧化剂;酒精、纸浆、蔗渣板和复合肥料等综合利用产品;开发生产医药、化工等工业专用糖产品。继续重点支持文井镇、漫湾镇等蔗糖加工重点区域的糖业发展,支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在高新技术和整体工艺技术应用上取得明显突破,使景东县制糖规模和能力继续稳步提升。茧丝绸加工业。以优品茧丝绸有限公司为基础,在完成破产重组的前提下,引入行业龙头企业,巩固和扩大蚕桑生产规模,提升缫丝加工能力和水平,不断延伸产业链,建设茧丝绸产业园。充分利用蚕桑茧丝资源,拓展蚕丝被、桑枝食用菌、桑果产品系列、桑叶饲料、桑枝生物制药等产业分支。依托景东佳凤叶绿素有限公司,提高蚕沙、蚕蛹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把蚕沙转化成附加值高的糊状叶绿素以及优质有机肥。其他绿色食品加工业,以优质生态环境为依托,以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为原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食品加工企业到景东投资建厂。 转型升级优势特色产业。茶叶加工业。规范茶叶初制,实现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加工,重点规范茶叶初制所环境卫生、加工工艺、操作规程、采收管理、购销行为等,确保初制产品质量,推进茶叶初制所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把好鲜叶原料质量安全的准入关,鼓励茶叶初制所创新工艺, 建立自身工艺体系;做精古树茶叶及有机茶叶精制,推动企业产品工艺及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生产过程,提升普洱茶精制能力。加大精深加工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新工艺、新产品、新包装等标准化技术研究,提高制作技艺,走品牌化路线;针对普通台地茶,鼓励多茶类产品开发及茶树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快销品、“花果”茶、小包装等产品加工比重,扩大茶多酚、茶多糖、茶色素等功能性成分的提取和利用,加强茶饮料、茶膏、速溶茶、茶籽油等产品研发, 加大茶保健品、茶食品、茶日化品等创新开发,促进产品结构多元化发展。创新茶产品的设计、包装理念,使用绿色设计、绿色包装材料, 满足消费市场的绿色生活需要。核桃加工业。支持加强与国内外核桃或坚果研究机构的深入合作,可能情况下,与国内核桃加工技术领先机构或个人联合设立产业研究院,确保核桃精深加工技术始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政府积极协助本地龙头核桃乳加工企业与国内顶级饮料集团或坚果行业领导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利用合作企业的营销渠道解决目前产品销售渠道不足、销售量不稳定的问题,大大提高企业核桃消纳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拓宽核桃加工多元化,着力开展核桃深加工、精加工,形成集约化生产,构建核桃产业链,促进核桃多元化发展;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协会进入、农民参与的方式,扩展核桃仁、核桃皮、核桃壳系列加工产品。短期建设以力奥林产集团天然饮品有限公司核桃乳生产企业为龙头,核桃油等其他核桃深加工企业为重点,各核桃重点镇核桃干果初加工基地为补充的核桃初、中、深加工产业布局体系。中长期进一步加强核桃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引进,或进一步丰富力奥林产集团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线,形成以核桃乳及核桃休闲食品开发为核心的,核桃油、核桃生物制品、核桃工艺品为补充的核桃深加工全产业链。畜禽加工业。按照控制数量、提质升级的要求,综合考虑城乡建设规划、养殖规模、市场消费、交通运输状况和屠宰企业配送能力等,引导发展屠宰加工业,建设分割加工中心,减少活畜禽跨区域长距离流动。加快建设屠宰行业冷链配送体系。推行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完善新建畜禽屠宰企业准入管理制度,结合土地规划、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等,鼓励扩建新建一批有稳定畜禽来源、有深加工工艺、有冷链配送系统、有产品品牌、有直营门店的中大型屠宰企业,鼓励屠宰企业、屠宰场点兼并重组,加快小型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引进大型食品加工企业,打造种、养、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除生鲜物流、鸡肉切割冷链运输外,主要加工熟食类休闲产品。提高标准化水平。推广应用先进质量控制技术,优化工艺流程,强化质量控制,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屠宰质量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屠宰企业在屠宰加工、检测检验、质量追溯、冷链设施、副产品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改造升级,全面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引导屠宰企业延伸产业链,鼓励屠宰企业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建设养殖基地等方式,推进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生物药加工业。以丰富的生物药资源为依托,通过二次开发创新、自主研发和引进等多种手段,全力推进滇黄精、滇重楼等中药材和生态灵芝的大力开发,加快富含滇黄精、滇重楼的食品、饮品和灵芝孢子粉等保健品的研发。充分发挥生物药业加工龙头企业对原料基地的带动作用,结合景东植物药材资源特点,开展植物药标准提取物生产技术,植物药新产品开发,中药加工现代化等的研究,引进有认证的GMP制药企业为龙头,辐射全县生物药业的加工格局。强化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市场潜力,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和示范影响的现代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重点支持文龙镇、锦屏镇、太忠镇、景福镇、大朝山东镇、大街镇等中药材种植与加工产业,加强与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保健品研究单位等科研院所联络,从中药原药材、保健茶、灵芝保健饮品、保健片剂胶囊等多层次产品开发,大力研究开发中医药保健养生食品,促进以中药材为基源的非药产品的发展,推进生物保健品加工业实现新突破。引进相关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型人才、高新技术等优势,建设符合国际标准、配套完善、产值数十亿元的生物医药业产业基地。食用菌加工业。以“规模化加工、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为发展方向,依托丰富的野生菌资源及小香蕈种植产业,全力推进食用菌从传统的初级加工到精深加工。积极改进工艺,引进先进技术,对食用菌实施干品加工、鲜品加工、速冻品加工、盐渍品加工、罐头制品加工、风味食品加工和保健品(保健酒)加工等,不断丰富产品类型,提升食用菌产品的附加值,做到多元化经营。蓝莓加工业。发展蓝莓初加工和贮运保鲜,提升其加工处理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建设田头冷库和冷链物流网络,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提升果品贮藏保鲜能力和产地初加工水平;建立大型水果采后处理中心,重点加强产地预冷、商品化处理和包装物流环节,建立集清洗、分级、加工、包装和贮藏运输为一体的综合加工体系,延长蓝莓鲜销保鲜期,缓解鲜销上市压力,延长加工生产期,提升鲜售蓝莓的商品质量,实现产品提档升值。改造提升传统水果加工工艺与技术水平,引进和开发水果精深加工技术。增加以蓝莓、晚熟芒果为主的精深加工产能,开发生产果汁、果酒、果醋、果酱、果脯、果干等系列产品。发展色素、有机活性物质提取等精深加工。 (3)做特旅游康养产业,打造“百亿级产业”。 构建“一城两山三水”旅游康养产业带。着力打造“大美之土·无量景东”旅游品牌。以国家公园县·山水银生城为引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美丽县城的创建,加强文化康养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景城融合、产城融合,升级景东县城的旅游集散功能、城市休闲功能、接待服务功能,将县城建设成具有集旅游集散中心、交通转运中心、文化创意演艺中心、度假接待(智慧旅游)中心、特色商业中心五元合一、景城一体的核心区。推进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申报建设工作,启动哀牢山、无量山绿色旅游公路建设,加快推进亚热带植物园建设。以澜沧江、川河、者干河为载体,串接沿线生态山水、田园乡村、民族文化、农耕文化基地,通过沿线乡村环境整治,促进生态环境和谐,不断提升以澜沧江、川河、者干河为核心的旅游发展带。 完善文化康养旅游产业新体系。推进跨产业联动发展,深化文化康养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初步形成“研学+旅游”“生物医药+旅游”“康养+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等的“康养+”“旅游+”产业新体系。“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生物多样性科普基地、无量山哀牢山生物多样性博物馆、120米脉冲星射电望远镜观星小镇,打造景东科普研学系列游线,打造景东县营盘山攀岩运动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景东县长地山生态旅游景区等一系列康养建设项目,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医疗、养老、健身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构建融合医疗、养老、中医药、食品、体育、文化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业体系。推进特色农旅融合发展,打造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建设环城休闲旅游度假带,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创建水旅融合示范点。推进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景东“两山”旅游接待中心,打造一批设施现代、服务一流的半山精品酒店、民宿客栈。 2.培育发展三大高成长性产业。 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与保健品加工,打造“五十亿级产业”。大力发展民族生物医药,全力推进滇重楼、滇黄精、石斛等中药材的开发应用,推进中药材GAP生产基地建设,打造成生物药种植基地县、种源基地县,中药材初级标准产品交易县。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加快开发生物保健食品。加强与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中药原药材、保健茶、保健饮品等多层次产品开发,促进以中药材为基源的非药产品发展,推进生物保健品加工业实现新突破,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产业,打造“十亿级产业”。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最前一公里”服务体系,促成电商与三农互联网金融、农业科技等融合一体,健全共享电商物流设施,加快完善物流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创新零售新模式新业态。推行传统专业市场离线商务模式,重点培育和支持农产品、旅游等本地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鼓励与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建立区域二级平台或特色馆,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引导电子商务从业者返乡创业。以“互联网+流通”为突破口,支持上海、浙江等中东部发达地区和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物流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快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全面建成适应现代化发展的商品流通体系。 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十亿级产业”。以“城市大脑”为重要突破口,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与数据价值化,有序打造“四化协同”的数字经济。大力培育信息、交易、应用、支付等网络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供产销一体化模式。加快特色智慧农业发展,推进现代工业互联网建设,培育主题康养互联网,推进全域全龄特色智慧康养城区建设。积极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绿色制造、现代物流、商务金融、休闲旅游、教育健康和交通出行等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融合创新,支持培育新零售、在线消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移动出行、在线文娱、共享员工、远程办公、“宅经济”等新业态。加快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农旅农文融合、产村产镇融合的新业态。 3.强化“两山”转化路径建设。 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按照“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化、产品商品化”的思路,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出生产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发挥无量山、哀牢山绿色自然资源优势,坚持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和品牌引领的发展道路,打好“绿色食品牌”,充分运用好“景东核桃”“景东芒果”“景东乌骨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激活地标效应;持续推进“景东核桃”“景东晚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从单一种植向全产业链发展,不断增强区域品牌经济效应;打造普洱茶、百年核桃、肉牛产业、无量乌骨鸡、优质食用菌、高原有机蔬菜、景东晚芒、景东蓝莓等特色农产品基地,使景东特色产业产品优势资源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核心竞争力,促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推动工业绿色跨越式发展。在高原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加快已有工业转型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农业和工业、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林产、制糖、丝绸、矿电、建材等传统产业。着力培育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与保健品、旅游商品加工等新兴产业,继续推进以核桃系列产品加工、糊状叶绿素深加工、茶叶加工为主的新型绿色工业。持续推进核桃、蔗糖、食用菌等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谋划蓝莓、晚芒等特色水果精深加工,布局肉牛等畜禽屠宰加工和冷链仓储项目,延长高原特色农业、林业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 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布局。整合无量山、哀牢山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原始森林、山野小道、崇山峻岭、田园风光等优势资源,构建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医疗产业,发挥森林在常见病、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养老产业,打造森林康养养老产业园,与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功能实施衔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中医药产业,挖掘景东中医药特色资源和栽培条件,重点推进道地中药材产业基地发展,带动生物医药与保健品加工产业腾飞;食品产业,大力发展食用笋、林下药材、山地水果等森林食品;体育产业,充分融合古道和森林康养步道资源,开发森林健步、森林骑行、森林瑜伽等特色森林康养运动项目;文化产业,充分发挥自然遗迹、古树古道、传统村落等文化资源对森林康养的提升作用;教育产业,开发森林康养体验教育课程,实现森林康养体验教育产业化。 4.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结合各大产业集群,持续推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实施产业培育工程,争取纳入全省产业发展“双百”工程。加强重点平台统筹规划,争取借力校地合作,创建省级加工业产业园,积极推进普洱市北部物流园区、空港经济开发示范区、花山大街产业园、漫湾产业园、芹菜塘产业园等产业重点发展平台建设,形成“一核一轴三带”产业空间一体化布局。推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平台承载力。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提升产业协同创新发展能力。组建县镇两级,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合联服务体系和平台。 (二)产业结构调整 1.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以能源“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的强约束倒逼和引导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地方“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能源“双控”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台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把“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根据综合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三类分区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逐步落实。 2.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坚持需求与供给侧结构调整、存量与增量优化并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集聚培育具有景东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补齐现有工业产业薄弱环节,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提高工业投资质效,破解工业发展制约瓶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型产业发展壮大腾出空间。持续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支持、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采用高新技术、先进工艺和设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从生产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同时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引导和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高新技术产业,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发展,实现产业转型。 3.推进产业绿色转型。 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打造以“清洁能源、绿色食品、数字经济、绿色工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为支撑、以“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产废强度低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业集群。严格落实节能政策,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引进高新技术项目,重点培育一批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推进企业技改,有序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加快发展以商贸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业、法律服务业、体育产业、养老服务业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活性服务业,为人民提供绿色化程度更高的服务产品,促进绿色消费,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 (三)能源结构调整 1.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全面降低能耗,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达成目标任务,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效率。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状,健全节能奖励机制,对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将煤炭消费总量分解到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从项目准入、产能淘汰、节能改造等方面减少煤炭消费、压减煤炭使用,提高煤炭使用效率,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增加清洁能源使用。继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立健全能耗、煤耗减量替代制度,逐步提高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和风能等清洁能源比重。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利用,支持重点地区、产业集聚区、企业的燃煤、燃油工业锅炉置换为燃气锅炉,促进工业大用户利用天然气,全面推进民用锅炉煤改气、油改气。积极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在工业、农业领域应用,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2.强化能源节约利用。 积极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促进经济循环发展,助力工业提质增效。重点强化对采矿、水泥、制糖等重点耗能行业的管理,严格要求企业执行单位产品限额能耗标准,加快技术改造,跟进重点节能技改项目。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开发利用农村新型能源和清洁能源,积极开发推广利用太阳能,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等农村生活节能产品,进一步强化以电代柴工作。利用作物秸秆资源,开发加工生物质燃料,促进农业废物利用,鼓励秸秆青贮,秸秆还田,形成多元化利用秸秆的格局,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的中大型沼气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5〕124号),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达标,对新建建筑按照节能设计标准从严审批,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快淘汰高耗能、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小排量、低油耗、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加快公路建设,形成便捷、高效、节能的一体化交通系统,提高交通车辆工具的实载率,推进公交运输节能。商业和民用领域。在公用设施、宾馆、民用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标识制度。 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完善配电网网架结构,推进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升级改造,提高配电网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电网建设一体化。推进能源供应体系清洁低碳发展,建立“存量水电+风电+光伏”的开发方式,实现“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和能源利用高效化。加大天然气管道建设力度,主要乡镇和有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接通管道天然气,提高应急调峰能力。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站(充电桩)等建设。提高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工程,推广使用节能灶,发展清洁能源。深入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十四五”期间,主要能耗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范围之内,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行业清洁化生产 1.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 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全面推进制糖、矿业、林产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除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业之外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景东县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健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行机制。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方案,减少产品和包装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健全绿色设计评价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发布产品绿色设计指南,推广绿色设计案例。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对于生产工艺简单、环境影响较少的企业,可以简化审核流程。对能耗较高或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存量企业及产业集聚区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广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矿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水泥、绿色建材。鼓励尾矿用于绿色建材生产、井下充填、塌陷区治理、农业复耕复垦、矿山环境修复、石漠化生态治理等途径综合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排查、分类整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加强固体废物堆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措施不完善、污染治理不全面的堆场继续开展污染治理。 2.加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清洁化。以生猪、肉牛、家禽等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鼓励畜禽养殖场不断提升集约化、循环化,强化畜禽优质品种资源开发、改良,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分类管理养殖源头,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完善畜禽粪污收集体系建设。鼓励在肉牛、家禽等养殖场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在生猪和肉牛等养殖场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强化二次污染管控。推广厌氧发酵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实施景东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积极推进种植业生产清洁化。制定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开展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集雨补灌、膜下滴灌、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按照“科学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建立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多种防治方式结合的绿色防治体系,减少环境污染和农残危害。强化控塑行动,治理好白色污染,通过教育引导,推广苗期收膜、收后收膜、整地收膜方法,鼓励使用无滴、保温、防老化的多功能棚膜,鼓励研发和使用可降解地膜。积极回收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特别是废弃农药包装物,通过景东县农业与农村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提高地膜回收利用率。 3.积极推动其他领域清洁生产。 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 推动建筑业清洁生产。实行国家发布的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景东县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业清洁生产管理范畴。 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提升城市服务业绿色化水平。餐饮、娱乐、住宿、仓储、批发、零售等服务性企业要坚持清洁生产理念,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改善服务规程,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推进宾馆、酒店等场所一次性塑料用品禁限工作。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清洁生产。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提升交通运输运行效率。推进智慧交通发展,推广低碳出行方式。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 4.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 创新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模式。鼓励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的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其他企业可适当简化审核工作程序。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对通过评价认证且满足清洁生产审核要求的,视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探索建立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统一清洁生产评价和审核要求,联合开展技术推广,协同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减少氨氮和磷污染物排放。 (五)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 充分利用景东县丰富的生物资源和优质的生态环境,发挥其独特区位的优势,全力发展以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构建集绿色现代生态产业体系和三产融合的全链条产业生态链。聚焦制约景东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政策滞后、人才短缺等问题,探索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以产业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战场的全面创新,深入探索践行“两山”转化创新体系,全面形成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发展的局面,为景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空间布局合理化。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优化布局“一园、一轴、三片、多点”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最优化。结合景东县的矿业产业和农业资源优势,考虑产业集群环境承载力和地方发展需求,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循环化。按照“横向联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利用高效化。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循环利用。污染治理集中化。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建设水网基础设施,集聚区三个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基础设施绿色化。对产业集群内部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使产业集群生态环境优美。运行管理规范化。建立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指导协调机制;制定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强化对产业集群内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形成优美、清洁、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一)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1.城乡人居环境一体化建设。 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针对景东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大、新老城区排水系统不完善、县城雨污分流不彻底、乡镇排水管网建设滞后、各乡镇缺乏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实施景东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南部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老城区管网新建工程、无量山城片区管网新建工程、五大集中片区管网新建工程及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推进景东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及改造。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到2025年,全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2%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为引领,积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储备项目和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近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根据农村污水环境现状,围绕农村污水环境问题突出、饮用水源地及沿河沿湖库等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采取符合自身发展水平和特点的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45.78%以上,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提升至52.6%以上,饮用水源地径流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100%。 加快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按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健全强制报废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在巩固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础上,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大件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等,保障全县生活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印发实施《景东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工作标准和工作重点,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分类运输车辆、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及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探索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兑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全民规范分类。到2025年,实现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深化集镇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建设完善现有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根据共建共享的原则,因地制宜在各乡镇推进生活垃圾热解站、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不断提升全县各乡镇垃圾处理能力和转运能力。到2025年底,景东县10个建制镇的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针对景东县农村生活垃圾环卫基础设施薄弱、垃圾收运方式落后、垃圾尚未实现分类等问题,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农村生活垃圾采取“住(用)户清扫、定点倾倒,村负责收集,乡镇负责转运,县或乡镇负责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方式进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居住密度、采用“点—车—站”或“车—站”模式进行收集。不具备实行城乡垃圾一体化的村应当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集中处理设施。鼓励农村垃圾分类倾倒,逐步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形成垃圾处理产业链。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达85%以上。 构建全域安全饮用水格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在巩固菊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区整治、水源监控能力等规范化建设,完善保护区界桩,实施县级水源地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根据锦屏镇排沙河水库等18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成果,在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标志和明显的警示标识,在保护区范围内加强环保监管,严格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对污染企业实施停产和限期关闭,依法取缔排污口。在取水口周围及上游建设截污工程,建设生态隔离带,防止水源地污染,保障饮水安全。 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实施乡(镇)、村两级公厕改造提升,在乡镇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改造建设公厕。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根据《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推进厕所革命。不具备建设水冲厕的供水困难村庄结合实际并按照有关要求,改造建设其他类型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以及农户新建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要结合村庄实际,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乡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做好A级旅游景区、城镇旱厕消除,实现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推进中小学校厕所标准化建设。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实施“小县大城”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资源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县城与主要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现代服务能力,推进人口“下山转移”,加快县城及主要城镇人口集聚。以产兴城凝聚县城主动能,促进农业人口转移就业,推动人口向县城及重点城镇集聚。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公共服务,依据城市发展需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简化户籍迁移手续。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服务等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全面整治县城停车、摆摊等不规范行为,完成智慧城管平台、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绿化环卫社会化运作模式,继续实施县城绿化“增绿添彩”工程、亮化“改旧换新”工程。推进建设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结合夜间经济,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小吃街等建设。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完善地下综合管廊,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实现“城市公园”到“公园城市”升级,积极打造云南省“中央公园”。 积极培育特色小(城)镇。重点围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现代服务的细分领域,着力培育并推进特色小镇示范创建。保护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加强公共空间设计,合理引入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元素,突出“青瓦无量灰、翘檐坡屋顶”及彝族红的彝族文化建筑风貌特色,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历史记忆的活力名城。提升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对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加大公共资源配置的倾斜力度,带动周边区域发展。鼓励农村人口在镇区集中居住,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提升以镇带村服务能力,打造功能主题突出的特色小(城)镇。 (二)大力开展城乡绿化美化 坚持以“绿美景东、全域一体”为目标,围绕“一城三带、三路四园、一江八河”的布局系统推进绿美行动。 1.开展绿美城镇建设。 坚持绿美惠民,把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园区、绿美校园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典型示范来树立新题,以拆违拆临拆丑来破除难题,以市场化推动来解决问题,着力推进城市更新、污水管网改造、生活垃圾处理、“两违”整治等工作,统筹各类道路、街区、园区等绿化美化,通过拆违植树、拆墙补树、破硬种树、见缝插绿,进一步延伸“绿线”,做大“绿量”,提升城市颜值。打造6个绿美小区,对城区所有裸露地带全覆盖种植金菊花。实施景东县中小学绿美建设,有序加快城乡学校绿化、美化、文化校园建设。 2.开展绿美乡村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把绿美乡村与干部规划家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结合起来,突出村庄规划、产业发展、庭院美化亮化,重点对“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地”(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进行绿化美化,突出抓好“清六堆”(清柴堆、石堆、草堆、土堆、垃圾堆、粪堆)行动解决“脏乱差”等问题,按照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打造一批“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全面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成效。围绕金菊花、香椿等产业,每年打造13个绿美示范村庄。 3.开展绿美交通、绿美河湖建设。 坚持示范带动,以绿美交通、绿美河湖串联起“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等重要绿美要素,聚焦四改三、农村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建设等重点项目统筹开展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建设畅通、安全、舒适的绿美交通网络,提升河湖沿岸景观及湿地植被景观,打造“一河(湖)一景”“一路一景”,切实把绿起来提升为美起来。实施县城高速路南、北连接线,口袋公园和绿化带建设,开展重点公路路段的绿化美化。实施川河、菊河等主要河流干道和胥家园、青龙、南洋河等水库的打造,县乡村级河长积极落实河道、滩涂等绿化行动,以河道清理整治为基础,全域推进柳树等适宜乔木种植。 4.开展绿美景区建设。 坚持全域创建,坚持因地制宜、因景制宜、因游制宜,围绕“东、中、西”三线布局的全域旅游规划,区分层级、突出重点,合理提升景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提升景区观赏性、适游性和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景区内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塑造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绿美环境,打造一批田园牧歌、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康体养生、休闲度假等不同类型的景点景区和旅游小镇,合理规划建设环城市休闲度假“小景”。实施亚热带植物园、文庙—卫城市(御笔山公园)、杜鹃湖景区等绿美景区建设。 (三)践行全民绿色生活方式共建共享 1.发展绿色建筑。 扩大绿色建筑执行范围。明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逐步推行建筑能耗测评工作,形成一个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测评的全过程闭合环节,确保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推进绿色建筑认证。新建民用建筑100%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实施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相关工作,针对绿色建筑施工开展专项监管。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新建住宅、宿舍和商务公寓等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以及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形成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以新增用地和城市更新拆除重建为抓手,进行绿色化专项改造、屋顶绿化、环境覆层、地面绿化等绿色化改造。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措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责任。重点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技术指标、措施、构造等内容的审查,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质量监督。 2.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政府采购应当全力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国家出台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及“绿色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大力推进政府绿色采购。通过向各采购单位印发节能宣传册及宣传单等,大力倡导绿色采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提高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意识。全程指导,全面落实节能政策。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从采购品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和技术参数等方面认真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确保绿色政府采购政策收到实效。县财政、统计等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和办法,开展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统计、核算工作。 3.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强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常规公交为骨架、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绿色公共交通体系,从设施融合、网络融合和运营服务融合等方面加强各方式间的协同配合,合理规划城市路网格局,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提高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等城市交通梗阻,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建标准,同步建设配套设施,构建紧密配合、无缝衔接、可靠舒适的公共交通网络,在公交系统出行链的各个环节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推进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公交专用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交车电动化。 创新升级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公共交通领域一卡通互联互通、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服务全面应用;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推进长途客运智能化水平,提高进出站效率;加快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客运监管系统,促进城市客运、道路客运系统融合,实现出行服务信息共享,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促进新业态融合发展,鼓励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进一步推动网约车规范发展,鼓励汽车租赁业网络化、规模化发展。 4.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低碳生活。鼓励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开展低碳生活专项行动,开展“低碳饮食行动”“光盘行动”,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倡导公众少用私家车,多用公共交通工具。组织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等宣传活动,加大公共自行车宣传力度,倡导更多的人将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工具。加强引导绿色生活的科技创新和生态文化宣传。开展绿色生活研究宣传,深挖日常生活细节,建立绿色生活标准,推介绿色生活规范,培养绿色生活意识,宣传绿色生活典范,使人们的绿色理念常态化,绿色生活方式习惯化。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加快培育生态文明意识 1.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培训。 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定的要求与部署,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教育,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各方面。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意识。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不同层次的生态文明教育,普及推广生态保护意识,广泛传播环境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培养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环境是资产的价值观,确立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发展观,倡导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广绿色消费模式,保护并利用好各种文化资源和载体,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规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整个城市的文明与进步。 2.弘扬特色传统文化。 加大彝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力度。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培育,在舞台艺术作品、民族民间歌舞、地方传统曲艺等方面,创作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加大申报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和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力度。深入挖掘银生文化和彝族文化,加强绝版木刻、羊皮舞、大帮腔、跳菜、刺绣、杀戏、竹编等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整理出版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文化作品,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室、传习所、大师坊和展览室。创新“互联网+文化遗产”展示模式,扶持文学、歌舞乐、电影电视、戏剧和舞台表演艺术创作。建立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区,建设提升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原生态民族村寨。着力打造一批景东独具民族特色的民族文化精品,提升打造一批优秀的原生态彝族文化,推进民族文化示范点建设。 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申报管理、品牌培育、传承人群研培等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增强彝族民居建筑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影响力,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学习和传承能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振兴传统工艺,发挥传统工艺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 协调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实施文物平安工程。统筹全县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史资料知识产权保护,梳理发展史,修订整理“古方志”,建设“方志馆”。进一步完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健全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建立文物资源总目录和大数据库,推进文物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推进民族文化阵地建设,加强考古发掘和整理研究工作。加强对茶马古道遗迹的保护与开发,启动傣族陶氏土司墓地遗址调查勘探。推进乡(镇)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打造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产品。以三弦文化为核心,提升打造三弦舞、原生态彝族文化节目,传承、保护传统民族文化的基础上,科学、适度地对民族歌舞进行提升,提高彝族歌谣、歌舞的传播力量。推进旅游商品开发项目,打造彝族刺绣等一批原生态精品和特色文化品牌,重点打造安定、花山等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加强彝绣培训,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作用,支持民族文化作品创作创新。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亮点的活动品牌,开展无量山狂欢节、火把节等节庆活动。 3.扩大深化生态文化宣传。 深化社会宣传。利用“6·5”环境日、“4·22”地球日、全国生态日、“3·12”植树节、全国科普日等重要节点,以增强感染力、扩大吸引力、提高辐射力、形成影响力为目的,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环保公益宣传和特色专题环保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日活动,解惑释疑,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深入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培育和支持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鼓励、引导环保民间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建设。定期开展环保法律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使广大社会公众掌握环保知识和相关信息,提高环境保护和环境维权意识。积极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公众开展参与度高、影响覆盖面大、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环保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拓展多渠道宣传途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宣传工具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宣传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景东县传统生态文化有机融合,继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和完善合力推进机制。 (二)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1.深入推进公众参与。 从保障群众基本环境权益的要求出发,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环境事务管理,使规划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重要载体之一。在特定地点展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理念和建设成就。通过国家、省级、地方的电视、网络平台持续开展专题报道,通过地方官方网站、“两微”等平台持续发布相关新闻,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92%以上。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构建基层环境监管工作体系,在全县各乡镇配备专职环保员,建立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制度,初步实现环境监管全域覆盖。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公示、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3.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制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时,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政策,应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沟通协商。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需主动了解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把听取市场主体诉求和意见建议贯穿全过程。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以畅通的政策制定参与渠道,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政策制定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4.全力推进生态创建。 进一步加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力度。健全绿色生活创建的相关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等“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成为生态文明的理念引领者和示范者。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步伐,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果,继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 第四章 规划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及投资估算 为落实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建设,完成六大任务工程建设项目。对照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本规划共有6大工程,27个项目(见表4-1),总投资18.93亿元,主要建设期为2023-2030年。 表4-1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投资额度表
二、规划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在合理优化景东县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活力等方面逐步体现其巨大的经济效益。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景东县要立足于云南省、普洱市产业格局基本面上,对接普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规划,依托现有产业资源优势,加快培育新兴增长点,夯实经济持续增长基石。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形成市场化、产业化基础上的专业规模化、特色化核心优势,形成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布局合理、百姓富环境美、服务配套完善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推动景东县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规划在生态生活、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等建设工程,必将促进开景东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美化人居环境,提高资源环境质量条件。这将从整体上提高景东县的品位和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并将不断吸引外来资金的投入,吸引更多投资商入驻,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资金引入将带动生态科技、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的全面快速发展,而这又将为全县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扩大居民收入的途径,从而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 (二)社会效益 《规划》的实施,景东县的社会知名度将不断提升,居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人口素质也将不断提高,并将在树立居民的生态文明理念等方面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城镇(乡、村)的生态环境面貌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绿化、美化将为居民生活增添更多生气与活力,使居民的居住环境更为舒适与优美。同时,随着生态经济的发展、城乡统筹体系的建设、人均收入的提高,贫困人口比例将不断下降,社会收入分配趋于平衡、合理,居民消费结构与消费理念将随之改变,从而人与自然的矛盾将不再凸显,并逐渐趋于和谐。通过树立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大力发展社会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居民对体制、自然和生态的认知水平,这将促进居民生态文明理念和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为景东县整体社会形象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通过一系列的生态文化宣传工程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倡导,不断提高居民生态理念和绿色消费理念,这将有利于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源的高效节约使用,促进居民提高环保意识和消费品位,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景东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使环境污染得到控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得到提高,整个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发展。通过城乡流域整治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开展,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状况;通过实施片区排污管网完善工程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全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使地表水和地下水体得到更好保护,减少人为污染造成的水体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实施村庄饮水安全工程及农村人饮安全补短板工程等,保证居民饮水安全;通过循环经济、生态消费等理念的提出,提升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水平;逐步为居民创造自然而健康的生态环境。通过对生态要素、经济要素等划分生态功能区,形成合理的生态格局,促进生态资源的持续发展。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将为全县生态环境的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提升提供保障,同时也将提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资源。总的来说,六大工程的实施,将使景东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加强,生态价值得到提高,生态系统得到平衡发展,最终实现打造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从规划落实、指标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机制落实等方面进行重点分解。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规划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责、目标和调控性任务进行工作分解。明晰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部门。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发挥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县和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压实规划责任,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资金统筹 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继续加大生态文明各领域的建设投入,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谋划工作,积极向中央、省上争取资金和项目,争取国际合作资金,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政策工具,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整合县级各部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财政生态文明支出方式,逐步从“前补助”向“后补助”转变,推进“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改革,优化生态文明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专用的科学性。 (三)强化科技创新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用技术推广普及体系和网络,依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力量,充实队伍,加强科技环保宣传,组织科技示范活动,扩大生态实用技术的推广范围。针对地方特色和行业发展重点,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对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加强清洁工艺技术、新能源开发、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引进与示范。鼓励企业与各高等院校合作,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设立科研培训基地,吸引急需的外地人才加入到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来,还要特别注意培养与引进高层次的管理人才。 (四)完善评估考核 强化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的监测评估,提升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约束力。环境分局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对县级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部门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五)提升社会参与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两微平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大力普及有关人与自然、绿色产业、绿色食品、生态人居环境、绿色生活方式、绿色生产方式等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提高人们珍惜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更为及时、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义务植树、环保志愿者活动、生活垃圾分类、环保问题公众听证会等活动,规范和强化公众的生态行为,激励公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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