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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景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相关事项的公告(第2号) |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景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第2号)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云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732 号)等相关规定,就举行景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
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听证会举行的地点: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
三、景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详见附件1 。
四、与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监审的办法和结论
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定价成本监审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景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物价管理股李陈龙、谢应发、李少平、杨斌等工作人员对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景东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定价成本开展监审工作。此次监审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2)1102号)等相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于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对景东污水处理厂2020-2022年污水处理定价成本费用情况进行监审,此次监审主要方法是在第三方昆明励德致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景东县城市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昆明励德致信审字(2023)第Z015号)初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第三方完成的成果进行相关监审。在监审期间,以初步审核为基础,结合实地调查、意见征求等方法和手段对景东污水处理厂2020-2022年度的经营成本报表、会计报表、会计账簿、污水处理记录、财务年终结算报表及其他与成本相关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实地审核。
经审核,核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20-2022年年均污水处理总成本为398.53万元,核定年均污水处理总量为330.10万立方米,核定年均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为1.21元/立方米。
五、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六、该听证会不进行网络公开。
附件:1.景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2.景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听证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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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景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wps】 附件【附件2 景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议参会人员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