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现将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实施单位:锦屏镇人民政府
实施地点: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
建设内容: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按岗因需选聘和在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安置户使用的原则。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且有返贫风险能够正常履职的人员为开发重点。
资金来源及规模: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4万元。
实施期限:2025年1月—12月。
补助标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人均每月800元的标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0人。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形成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针对“无法离乡、有就业需求”的40户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户均增加收入9600元,安置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38.4万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本公告日期自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9日止,公示期10天,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9-6223272,12317。
附件: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和《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景东县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景农办复〔2025〕1号)文件精神,助力脱贫群众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就业帮扶政策落实落地,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促振兴”的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需求的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家庭收入,同时,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科学开发,保持2025年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和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项目名称及岗位
项目名称: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开发为“保洁员”乡村公益性岗位。
三、项目规划
目前,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有搬迁安置281户1038人,全部为脱贫人口,无同步搬迁人员。涉及景东县锦屏镇等11个乡(镇)97个行政村237个村民小组。2025年有劳动力681人,有务工499人,县内290人,县外省内127人,省外82人。共有监测户13户35人,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10户27人、脱贫不稳定户3户8人,风险已消除1户1人,风险未消除12户34人。2025年计划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4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0人,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开发时间为12个月。通过项目实施,与40户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形成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四、对象和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按岗因需选聘和在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安置户使用的原则。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且有返贫风险能够正常履职的人员为开发重点。
五、资金来源和工期
(一)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人均每月800元的标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0人。开发期为2025年1月—12月。
(二)编制方案时间
2025年12月,编制实施方案。
(三)乡(镇)审核上报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时间
根据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条件,草地社区要认真召开专题会议审核拟开发人员名册,于2024年12月15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项目实施时间
1.2024年12月10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12月20日前,镇领导小组讨论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拟开发人员名册。
(五)验收及资料归档时间
项目实施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6年1月5日前组织镇级抽查验并申请县级抽验,2026年1月10日前收集归档资料。
六、申请流程
符合开发条件的人员向文黑安置点党支部提出申请,填写《普洱市景东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1)》,党支部会议研究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大草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居民委员会初审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领导小组审批。党支部和居民委员会主要审核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开发条件,是否能够胜任岗位要求。镇主要审核开发对象是否精准,从事岗位是否匹配,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其他部门重复开发、领取财政补贴、丧失劳动力等情况,审核合格后填写《普洱市景东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核表》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收到《普洱市景东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通知书》以后及时在履职地(集中安置点各楼栋)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和工作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召开岗前培训,并签订《普洱市景东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上岗履职。
七、组织保障
为确保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成立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开发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 云 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明坤 锦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学良 锦屏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周凤君 锦屏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赵永才 锦屏镇大草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锦屏镇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学良兼任,副主任由周凤君同志兼任,人员从安置点及大草地社区抽调组成,具体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管理
(一)保障措施
一是制定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二是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把完成项目建设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协调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功能,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三是建立有效的推进机制,确保计划任务的全面实施。四是加强项目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时向上级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二)项目管理
1.人员选聘。公益性岗位实行按需选聘,坚持就近就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户内统筹使用的原则。要求勤劳务实、遵纪守法、热爱工作,优先安置“无法离乡”且有返贫风险并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坚决杜绝“优亲厚友” 等违反规定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选聘条件参照《景东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方案》执行。
2.日常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县建、乡 (镇)管、村用”进行管理。实行“一年一签、一月一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草地社区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考核工作。草地社区每月严格按照《普洱市景东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月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90~100分的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第一次说服教育,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解除服务协议并停止发放劳务补贴,按程序重新选聘。
3.资料管理。依据《中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前、后的公示、公告制,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开发对象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核把关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在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告公示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部门、资金数量、资金来源等情况,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确保财政衔接资金所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和作用。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进度的跟踪监测,建立健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档案。凡涉及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实施前后的影像资料、财务凭证等材料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管备查。
(三)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进行项目资金管理。镇领导小组要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资金绩效管理,严格审批流程,落实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加快资金使用,随时随地掌握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一卡通”支付。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占用、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违者必须从严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实施,联农带农利益联结4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使4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无法离乡”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充分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促振兴”的作用,保持安置点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在40人以上,保持安置点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针对“无法离乡、有就业需求”的40户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户均增加收入9600元,安置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38.4万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