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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景双随机联发〔2024〕3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任务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正、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 二、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三、抽查范围 交通领域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不设抽查比例。 四、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交通领域企业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三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习会议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管控情况,五是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执行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方案建立和演练情况、七是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情况,八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档案)的建立情况。交通运输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为全县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安全发展奠定基础。通过现场检查、网络系统监管。 五、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六、抽查方式及程序 (一)抽查方式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中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对象进行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二)提供检查数据 景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三)结果判定 1.经现场检查核实,未发现单位(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单位(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或问题的,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其限期整改。 3.对于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隐患或问题的,由交通运输局将隐患或问题上报上级部门审定。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云南省“双随机、一公开”交通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