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04-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11/20250411-00001  公开目录  矿产权出让
 发布机构  景东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5-04-11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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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普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普办通〔2023〕52号)和《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的通知》(普环督办字〔2023〕62号)要求,现已完成“景东县大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街煤矿老矿区地表塌陷导致绿化损毁,长期未进行补植,地表大面积裸露”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已完成自查自验,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问题描述。景东县大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街煤矿老矿区地表塌陷导致绿化损毁,长期未进行补植,地表大面积裸露

(二)整改措施。督促景东县大街煤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方案》要求,加强排土场绿化管护,保证生态修复治理效果;完善并细化露天采坑治理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完善日常监管和阶段验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现矿山治理规范化,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际损毁地块涉及景东县大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街煤矿老矿区,大街煤矿老矿区总面积为688.22亩,未破坏无需治理面积268.2亩,需要治理面积350.95亩(其中包含:采空区隐患治理291.76 亩,滑坡治理 59.19亩)。

(一)工程完成情况

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景东县针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结合老矿区地表拉裂、下沉、滑坡、垮塌及原大街煤矿老副斜井井筒、井底车场、3#暗斜井井筒潜在安全隐患,依据《大街煤矿露天开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大街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排土场单项设计》及《大街煤矿30万吨升级改造项目排土场建设隐患治理方案》,参照新老土地复垦方案,督促大街煤业公司编制了《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街煤矿老矿区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了整改工作,通过对行政办公楼、球场、油罐区、公厕、老副井井口及部分工业进行硬化场地拆除、场地平整、表土回覆等复垦措施;对外排土场从1318米标高至1398米标高采取分台回填措施,最终形成14个台阶,其中治理后台阶最高7米,最低2米,平均高度5.7米;对老矿区的1个潜在塌陷区、3个滑坡危险区域进行削台回填、压坡脚等措施进行治理,完成外排土场治理面积约350.95亩(23.4084公顷);养鸡场方向的1个潜在滑坡区、1个塌陷区采取分台降坡措施,最终形成4个台阶;采场东侧边帮2个滑坡区采取分台降坡措施,共形成了4个台阶。完成区域内道路修复2700米,下部坑塘底部修建1座拦渣坝,新建截洪沟670米;该工程2023年12月12开工至2024年4月20日完工

(二)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大街煤矿隐患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为2280余万元,其中植被恢复、植被重建费用102.91万元。

(三)县级初验情况

2024年4月22日,大街煤矿提出验收申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县林草局、大街镇政府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到大街煤矿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经过查阅相关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原则同意大街煤矿老矿区安全隐患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基本满足隐患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并要求大街煤矿严格按照《大街煤矿30 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排土场单项设计》要求,对排土场需占用修复范围撒播草籽或种植农作物,及时对排土场占用面积以外的已修复的林地进行植树造林,加快复垦进度,同时加强汛期及雨季三防工作,重点做好水土流失及环境污染等问题。

截止2024年12月20日,大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验收组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完善。通过整改,将排土场进行回填,分台治理,从1398米水至1318米水平经回填形成14个平台,并撒播草籽复垦为草地,治理面积350.95亩。对排土场占用面积以外修复范围进行生态修复,通过土地平整、表土覆盖、穴状整地、植被重建,共栽植桉树89.04亩,完成道路修复2700米,排土场底部完成拦渣坝修建,顶部修建截洪沟670米;完成总投资102.91万元,大街煤矿内部组织了现场验收,认为已达到整改要求。

2024年12月20日大街煤矿再次申请验收,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2月24日组织县林业草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县工业信息和商务局“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街煤矿老矿区生态修复”再次进行了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1)现场踏勘水塘处无警示标志牌,对滑坡区域加强整改,复核恢复林地面积,验收请示上错别字过多。(2)复垦为水浇地区域表土覆盖厚度应大于30厘米,应配置水池;需补充土壤培肥措施,需对复垦后的耕地翻耕起垄,种植粮农作物,确保耕地不撂荒。(3)整改后引发的滑坡导致已复垦区域二次损毁,需对损毁区域进行补植、管护,外排土场以外区域种植植被(桉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选择的树种不一致。(4)现场实地勘查,整改后的区域未修建截排水措施,建议因地制宜完善截排水措施,将现有水塘作为灌溉使用。(5)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提出的专项整改情况编制《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边坡复垦方向,方案送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评审备案,作为验收依据;(6)根据复垦情况编制《土地复垦验收报告书》,补充竣工图及正射影像叠合图,补充监测记录及台账,完善高陡边坡警示标志牌。(7)严格落实矿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定期向主管部门反馈整改进度。目前,大街煤矿老矿区清理了截排水沟,对排土场占用面积以外区域补植了旱冬瓜,排土场区域准备全部种植农作物,编制完善了《整改工作方案》及《土地复垦验收报告书》,完善了竣工图及正射影像叠合图,补充了监测记录及台账,完善高陡边坡警示标志牌等工作。经查阅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基本达到整改要求,基本满足验收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指导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制度。正在生产的矿山企业全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开展年度修复任务验收工作,对已修复的破损山体,落实管护制度,巩固修复成果。对未通过生态修复验收任务的矿山企业,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实现矿山治理规范化,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