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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第25号 |
因漫湾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设计发生变化,需重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原2024年5月8日景东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第17号)同时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景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漫湾光伏发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0.5191公顷,共涉及1个镇2个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具体为大朝山东镇别落村民委员会、大朝山东镇大驮村民委员会、大朝山东镇大驮村民委员会的干结河村民小组、街子村民小组、高粱山村民小组、大松山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漫湾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
附件【附件:漫湾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