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第25号
2024-09-0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P011/20240902-00001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02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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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第25号 



漫湾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设计发生变化,需重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原202458日景东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17)同时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景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漫湾光伏发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规定,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0.5191涉及12村委会4村民小组,具体为大朝山东镇别落村民委员会、大朝山东镇大驮村民委员会大朝山东镇大驮村民委员会干结河村民小组、街子村民小组、高粱山村民小组、大松山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本次征地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漫湾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92


  
附件【附件:漫湾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