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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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景政征启公告〔2023〕1号
2023-02-07   作者:信息办公室第一秘书 点击数:  
 索 引 号  P011-/2023-0207001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07
 名称  土地征收预公告 景政征启公告〔2023〕1号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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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土地征收预公告 景政征启公告〔2023〕1号 

土地征收预公告

景政征启公告〔20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景东县包装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景东县医疗废弃物处理厂建设项目和景东县储备站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

涉及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斗阁村民委员会王光屯村民小组、上文道村民小组、中文道村民小组和下文道村民小组,景川路村民委员会文旧村民小组,共1个镇2个村民委员会5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三)用途: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131日到202329日由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占用)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