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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和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
根据《中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景东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和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作如下公示: (一)景东县2024年省级水稻种业基地建设项目。拟安排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50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4年省级水稻种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科局。 (二)景东县2024年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拟安排收回结余资金100万元(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结余资金10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4年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社局。 (三)景东县2024年市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拟安排收回结余资金13万元(景东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结余资金12.66万元、景东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0.14万元、景东县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结余资金0.2万元),用于景东县2024年市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社局。 (四)安定镇河中仓村农文旅融合项目(一期)。拟安排收回结余资金46.55万元(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结余资金46.55万元),用于安定镇河中仓村农文旅融合项目(一期),项目主管部门:县文旅局。 (五)大朝山东镇大驮村茶叶精致厂(二期)建设项目。拟安排收回结余资金78.317795万元(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结余资金40.637795万元、景东县咖啡初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大朝山东镇)结余资0.1万元、景东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结余资34万元、景东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结余资0.58万元、景东县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结余资3万元),用于大朝山东镇大驮村茶叶精致厂(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茶特中心。 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止,公示期7天。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