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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
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景东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作如下公示: 一、湾镇文冒村温岭山茶叶初制所二期建设项目。拟安排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150万元,用于湾镇文冒村温岭山茶叶初制所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茶特中心。 二、景东县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拟安排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47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科局。 三、太忠镇绿色生态小香蕈种植示范项目。拟安排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60.5万元,用于太忠镇绿色生态小香蕈种植示范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科局。 四、景东县锦屏镇景范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拟安排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484.5万元,用于景东县锦屏镇景范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科局。 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止,公示期10天。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