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景东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调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
根据《中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景东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调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作如下公示: 一、安定镇中仓村农文旅融合项目(一期)。拟安排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安定镇中仓村农文旅融合项目(一期),项目主管部门:县文旅局。 二、大街镇文山村那罕小组烤烟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拟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大街镇文山村那罕小组烤烟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民宗局。 三、景东县林街乡丁帕村磨刀河茶产业加工存储建设项目。拟安排调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用于景东县林街乡丁帕村磨刀河茶产业加工存储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茶特中心。 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止,公示期10天。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