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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
为进一步做好景东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结合我县实际,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组织起草了《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编制质量,本着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8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以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9-6224047; 电子邮箱:jingdongny@163.com; 地址:普洱市景东县锦屏镇凌云路70号; 邮编:676200 附件: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通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农〔2024〕10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景东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景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的总体要求,结合市、县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培育等专项行动,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原则,聚焦“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两个主要目标,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景东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计划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人、专业生产型100人,围绕粮油稳产保供给开展培育人数不低于60%。培育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学员参评率不低于90%。 三、培育对象 在县域内,年满16—6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四、培育方式 以申请政府采购服务委托有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承担实施完成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同时由县农广校协助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五、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结合当地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分层次分类别遴选确定培育对象。 1.经营管理型:结合重点区域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以脱贫出列村和经济发展薄弱村为重点,每个村培养3至5名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致富带头人,举办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班1期,5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6个学时,其中线上培训时长不高于总学时的30%。重点培训提升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2.专业生产型:结合实施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举办大豆玉米种植户培训班2期,10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实操实训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2/3。重点培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推广烟后大豆种植模式,强化高产、优质、广适、耐逆、早熟等综合性状表现优良品种种植技术。 (二)优化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设计培训课程,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内容;专业能力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内容;能力拓展课主要包括教师学员互动问答、交流先进经验做法等内容。结合农时季节,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同时组织开展好“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 (三)创新培训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培训效果。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跟踪回访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1.课堂教学。主要由老师采用典型案例等素材,讲授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关键知识点;互动式地回答学员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答疑辅导、交流和讨论。 2.现场教学。根据培训目标要求,组织学员到具有代表性经营实体、农业企业、现代家庭农场等实践场所开展实际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学习,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4.跟踪回访。组建专家跟踪服务团队,定期和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回访指导,通过座谈交流了解学员的生产经营近况,指导帮助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效联动机制。 (四)健全师资团队。建立以农科部门技术员组成的专职师资队伍,培养选聘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人、技术骨干等“土专家”组成的兼职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 (五)建立培育信息数据档案。建立培育教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培训方案等档案台账,确保教师、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对各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六)考核评价及发放证书。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六、资金管理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普财农〔2024〕60号)、《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景财农〔2024〕69号),下达景东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8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 七、绩效考核 对照资金下达指标和绩效考核目标,结合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工作实绩,组织开展培育效果评价和绩效考核。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培育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协办,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引导农技推广机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构建形成“一主多元”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保障 根据教学计划和专业设置,选聘理论知识丰富、实践技能过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农业产业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乡村产业带头人、企业、合作社技术骨干为授课教师,确保学员通过培训和指导,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以致用。 |